2021 – 10 – 17 QT 約伯記 9:1~10

約伯記 9:1~10
9:1 約伯回答說:
9:2 我真知道是這樣;但人在 神面前怎能成為義呢?
9:3 若願意與他爭辯,千中之一也不能回答。
9:4 他心裏有智慧,且大有能力。誰向 神剛硬而得亨通呢?
9:5 他發怒,把山翻倒挪移,山並不知覺。
9:6 他使地震動,離其本位,地的柱子就搖撼。
9:7 他吩咐日頭不出來,就不出來,又封閉眾星。
9:8 他獨自鋪張蒼天,步行在海浪之上。
9:9 他造北斗、參星、昴星,並南方的密宮;
9:10 他行大事,不可測度,行奇事,不可勝數。

 

 

1. 經文誦讀

 

2. 今天默想經文
伯 9:2 我真知道是這樣;但人在 神面前怎能成為義呢?
9:10 他行大事,不可測度,行奇事,不可勝數。

 

3. 分享默想經文
(1)約伯的朋友們,把人簡單的分為義人(完全人)與惡人(不虔敬、忘記神的人),然後不斷強調神是賞善罰惡的神,善有善報,惡有惡報。這些道理,恐怕世人也都同樣支持,包括基督徒在內,就是把人分為善與惡(好與壞),然後支持「善有善報、惡有惡報」。在這點論點之下,約伯遭受這麼大的痛苦,顯然是被上帝視為「惡人」,所以會有「報應」,解決之道唯有「悔改,歸向神」。但是約伯在辯論中提出他的看法,意思是有些事情並沒有他朋友們想的那麼簡單。

v2「我真知道是這樣;但人在 神面前怎能成為義呢?」「成為義」的原文,是法律用語,又被譯為「有理」,意思是「被判為無罪」。「人在神面前怎能成為義呢」?人如何能在神的面前為自己爭辯?(v3),若是神要想指控人,人就一定是有罪的。即使是約伯,在神面前是「完全、正直」的人,但即便如此,他仍然承認沒有一個人有資格在神面前能夠誇口,說自己配成為「義人」,包括他自己。

(2)v4「誰向神剛硬而得亨通呢?」,原文是「誰剛硬敵擋祂而成功呢?」(英文ESV譯本)約伯同意以利法先前所說的:「必死的人豈能比神公義嗎?人豈能比造他的主潔淨嗎」(4:17)。神的公義和聖潔都遠遠超越了人,所以人與神爭訟是毫無智慧的。(v2~3)

v5~9約伯非常清楚地認識耶和華是創造萬有,又掌管一切的造物主。約伯舉了一些例子:使山移動、地震、日蝕,創造與掌管一切的星宿與海洋……。v10「他行大事,不可測度,行奇事,不可勝數。」神的創造與作為,偉大又奇妙,人無從知道,也無法領會。同樣這句話,以利法在5:9中說過完全一樣的話,只是當時以利法視神所創造的奇跡為神良善的表現;而約伯卻從神創造的作為中,感受到了驚嚇與歎息。

我們看約伯這一段的爭辯,似乎是同意朋友們所說的,同樣在訴說上帝的偉大與公義,但不同之處,在於約伯並不因此定自己為有罪,他希望:一、神賜他死亡,可享安息;或是二、求神對他說話,同樣也可以享受神同在的安息。

 

4. 今天的回應
約伯和朋友都同意上帝是偉大、奇妙,而且完全公義的神;但是看法不同的是,約伯認為人生有許多問題,並不是「非黑即白」這麼簡單可以解釋,就像發生在自己身上的遭遇,約伯認為這已經是人無法理解之事了。約伯真正想要求的二件事,第一個是求死,超脫於痛苦之外,得享安息;第二個,就是他渴望神直接對他說話,賜他力量能夠挺得住,因為他對問題無解,加上妻子的酸言酸語、朋友們輪番的控告,他的身心靈頻臨崩潰的邊緣,實在需要上帝的幫助。但即便到這個時候,他仍然相信神,也不肯棄掉神,令我們感動效法。昨天參加恩喆與絜菲二位姊妹的受洗,他們是學優、子心的表妹,因為學優、子心付代價陪伴他們上「一對一門徒訓練」,二位表妹表示更明白真理,也期待受洗成為神的女兒。他們的父母早已受洗,如今全家得救,歸主名下,我們歡喜快樂,把一切榮耀歸給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