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 03 – 24 QT 馬太福音 26:1~16

馬太福音 26:1~16
26:1 耶穌說完了這一切的話,就對門徒說:
26:2 「你們知道,過兩天是逾越節,人子將要被交給人,釘在十字架上。」
26:3 那時,祭司長和民間的長老聚集在大祭司稱為該亞法的院裏。
26:4 大家商議要用詭計拿住耶穌,殺他,
26:5 只是說:「當節的日子不可,恐怕民間生亂。」
26:6 耶穌在伯大尼長大痲瘋的西門家裏,
26:7 有一個女人拿著一玉瓶極貴的香膏來,趁耶穌坐席的時候,澆在他的頭上。
26:8 門徒看見就很不喜悅,說:「何用這樣的枉費呢!
26:9 這香膏可以賣許多錢,賙濟窮人。」
26:10 耶穌看出他們的意思,就說:「為甚麼難為這女人呢?她在我身上做的是一件美事。
26:11 因為常有窮人和你們同在;只是你們不常有我。
26:12 她將這香膏澆在我身上是為我安葬做的。
26:13 我實在告訴你們,普天之下,無論在甚麼地方傳這福音,也要述說這女人所行的,作個紀念。」
26:14 當下,十二門徒裏有一個稱為加略人猶大的,去見祭司長,說:
26:15 「我把他交給你們,你們願意給我多少錢?」他們就給了他三十塊錢。
26:16 從那時候,他就找機會要把耶穌交給他們。

 

 

1. 經文誦讀

 

2. 今天默想經文
太 26:10 耶穌看出他們的意思,就說:為甚麼難為這女人呢?她在我身上做的是一件美事。
26:11 因為常有窮人和你們同在;只是你們不常有我。
26:12 她將這香膏澆在我身上是為我安葬做的。

 

3. 分享默想經文
(1)v2「你們知道,過兩天是逾越節,人子將要被交給人,釘在十字架上。」逾越節,是以色列人一年中最重要的節期之一,為了是紀念摩西帶領他們從埃及為奴之地出走,得以自由。逾越節的規矩,當天晚上他們要宰羊羔,將血塗在門楣上,象徵羊為人贖罪;家人則要聚在家中(羔羊血的保護內),一起吃羊羔的肉,得著力量可以起來往前。其實這都是「耶穌基督」的預表,耶穌正是替世人贖罪的「代罪羔羊」,他的寶血赦免我們的罪;他的身體為我們擘開,象徵祂的話語成為供應我們靈魂的糧食,扶持我們走天路義路。從摩西到耶穌,以色列人過了這麼久的逾越節,終於等到耶穌道成肉身,來到世上為罪人而死,以色列人空有儀式,懂得在聖殿與祭祀中敬拜上帝,卻不認識來到他們中間「神的兒子」,甚至還把耶穌給釘死,的確是一件很諷刺的事。
v3~5祭司長和民間的長老,在大祭司該亞法的院裏集合,聚集籌謀要用詭計拿住耶穌。因為耶穌並沒有犯罪,而且耶穌深受一般百姓的歡迎,加上以色列人被羅馬統治,本身沒有處死罪人的能力。所以他們的詭計,就是要「暗暗」的抓拿耶穌,然後隨便找個罪名嫁禍耶穌,最後是假借羅馬人的手來殺害祂。

v6~13在耶穌被抓拿之前穿挿了一件事,這件事也記載在約翰福音中,很可能是耶穌在伯大尼馬大、馬利亞與拉撒路家中作客,結果馬利亞把寶貴的香膏全都膏在耶穌的頭上。我們從這事件中學習的功課:
一、真哪噠香膏是女子出嫁時用的,用玉瓶盛著,玉瓶並沒有蓋子,底部有一個小洞,香膏從這小洞灌進去,滿了就把洞封住。經上形容這香膏值30兩銀子,在那時代等於是一個人一年的工資,對當時的人而言相當的昂貴。按當時的風俗,母親都會準備香膏作為女兒出嫁的嫁妝。當女兒出嫁時,會打破玉瓶,將香膏倒出,然後新郎、新娘會用來梳頭髮。所以,香膏的意義就是女人的幸福。馬利亞在眾人面前把香膏打破膏耶穌的頭,其實在當時是一件相當突兀的事。

二、我個人的看法,這件事記載在聖經中,重點不是這個香膏有多麼貴,或是為什麼是「打破香膏」這個動作,這都不是最重要的事,最重要的是讓我們看見「馬利亞對主的愛」。很多人看事情,喜歡看表面,研究這個香膏,值多少錢?為什麼是香膏?有什麼意義?我個人覺得我們要看到的重點還不是這些,而是馬利亞對耶穌的愛。整本聖經的一貫核心思想,就是我們所做的一切,必須是出於愛神愛人的心,不管大小,主必紀念。否則就像林前13章說的,如果沒有愛,就算是捨己身叫人焚燒,仍算不得什麼。如今常存的,有信、有望,有愛,其中最大的是愛。出於愛,即使只是倒一杯水給小子,神也會紀念。

三、我們記得二件有關馬利亞的事,第一件是馬利亞在主的腳前,專心聽耶穌講話,主說馬利亞「得了上好的福分」;第二件就是今天的經文,馬利亞打破香膏膏主,主說馬利亞作了「一件美事」。不管是「上好的福分」,或是「一件美事」,都指著馬利亞對主的愛,愛才是主角,至於做的內容是什麼?其實是其次的。我們再延伸多一點,馬利亞對主的愛,其實重點是來自於她領受了「主對我們的愛」。我們愛,因神先愛我們。若非神愛我們,我們也領受了,我們根本沒有愛,也愛不出去。所以我們愛神,一定是先「被神的愛激勵」,我們才能愛神;我們愛神,才能「愛人如己」。愛人如己的能力,同樣都是先從領受主的愛而來。主的愛好像活水江河,福杯滿溢,湧流不息。我們天天享受在神的愛中,才能夠成為「愛的導管」,把神的祝福流露出去。
四、v13「普天之下,無論在甚麼地方傳這福音,也要述說這女人所行的,作個紀念。」我個人的看法,耶穌並不是說我們到那裏傳福音,一定要講馬利亞打破香膏的事?否則今天教會傳福音,其實並沒有提到馬利亞。這裏的意思,是要藉由馬利亞所行的,引伸為神對人的愛,使馬利亞領受了,就活出一個愛主的生命,並且用實際行動來回應神的愛。我們今天出去傳福音,最重要的就是告訴世人神的愛,透過耶穌的十字架向我們顯明了。我們如果願意接受神的愛,就應當學習馬利亞一樣,用相信與悔改,並實際的行動,來回應神的愛,來愛神、愛人如己。凡事出於愛神愛人所做的每一件事,就是「美事」,就是學習馬利亞的榜樣,主必親自紀念每一個人的「一件美事」。

五、馬利亞的愛,是有行動的,而不是放在心裏,也不是嘴巴說說而已。經文的重點不是放在我們一定要奉獻多少錢才是愛神,而是我們出於愛,「甘心樂意的擺上」,心才是重點。v8~9有門徒質疑馬利亞太過「浪費」,不應該把這麼多錢浪費在耶穌身上,而是應該去賙濟窮人,其實這個門徒就是賣主的猶大。他講的話就人的眼光,看起來好像有道理,但其實猶大心裏根本沒有對主的愛,更沒有對人的愛,他愛的是「錢」。他覺得這30兩銀子用在主的身上太多太浪費了,結果等一下他卻為了30兩銀子賣了耶穌。賙濟窮人當然重要,我們如果從前章的經文,耶穌說我們的善行,「這些事你們既做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了。」所以重點,並不是「多少錢」?而是我們不管做在主身上,或是做在人身上,一定都是「出於愛神愛人的心」。一個真正有愛的人,就會懂得「惟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因為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愛神愛人的人永遠不嫌多,不會嫌浪費,不會斤斤計較,因為愛是甘心樂意的擺上,是不求回報的付出,是回應神的大愛。神都不跟我們計較,我們怎能跟神計較?神若要跟人計較,今天我們全都死定了,我們對神的愛與付出,永遠都嫌不夠。

4. 今天的回應
每次想到這段經文,就會回想過去追女朋友(現在是老婆),經常付出許多的代價,甚至超過自己能力所及,但都不覺得累或苦,因為是愛的力量,是甜蜜的負擔。真的有愛在做事,是甘心樂意,是樂此不疲,也是不求回報。當然結婚後,人的愛就漸漸冷淡了,所以夫妻之間就會產生許多的摩擦與衝突,這就是聖經中說「要回到起初的愛」。我們對人如此,對神更當如此;一個對神對人會斤斤計較,覺得自己做太多的人,很可能就會像猶大一樣,其實心裏面已經沒有愛了。當然我們對人的愛需要忠心良善有見識,而不是肉體血氣無知的亂愛;但是我們對神,實在需要先去體會神對我們的大愛,被神的愛深深激勵,否則我們根本沒有能力愛神。我們體會愛最好的地方,就是在十字架底下,十字架十神顯明祂大愛最重要的記號,只是我們的愛往往太過遲鈍了,求聖靈不斷的更新、光照、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