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 02 – 28 QT 馬太福音 18:21~35

馬太福音 18:21~35
18:21 那時,彼得進前來,對耶穌說:「主啊,我弟兄得罪我,我當饒恕他幾次呢?到七次可以嗎?」
18:22 耶穌說:「我對你說,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個七次。
18:23 天國好像一個王要和他僕人算帳。
18:24 才算的時候,有人帶了一個欠一千萬銀子的來。
18:25 因為他沒有甚麼償還之物,主人吩咐把他和他妻子兒女,並一切所有的都賣了償還。
18:26 那僕人就俯伏拜他,說:『主啊,寬容我,將來我都要還清。』
18:27 那僕人的主人就動了慈心,把他釋放了,並且免了他的債。
18:28 「那僕人出來,遇見他的一個同伴欠他十兩銀子,便揪著他,掐住他的喉嚨,說:『你把所欠的還我!』
18:29 他的同伴就俯伏央求他,說:『寬容我吧,將來我必還清。』
18:30 他不肯,竟去把他下在監裏,等他還了所欠的債。
18:31 眾同伴看見他所做的事就甚憂愁,去把這事都告訴了主人。
18:32 於是主人叫了他來,對他說:『你這惡奴才!你央求我,我就把你所欠的都免了,
18:33 你不應當憐恤你的同伴,像我憐恤你嗎?』
18:34 主人就大怒,把他交給掌刑的,等他還清了所欠的債。
18:35 你們各人若不從心裏饒恕你的弟兄,我天父也要這樣待你們了。」

 

 

1. 經文誦讀

 

2. 今天默想經文
太 18:21 那時,彼得進前來,對耶穌說:「主啊,我弟兄得罪我,我當饒恕他幾次呢?到七次可以嗎?
18:22 耶穌說:我對你說,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個七次。
18:33 你不應當憐恤你的同伴,像我憐恤你嗎?

 

3. 分享默想經文

(1)馬太福音 18章,都在講我們與弟兄(小子)的關係,簡單說大誡命就是要先愛神,再來就是愛人如己。聖經中的愛人,不像我們平常錯誤的姑息、鄉愿,而是行在真理中,在愛心中說誠實話。愛一個人,最重要的並不是一味要討人的歡喜,而是幫助對方活在神的慈愛中,行在真理中。v21彼得問了一個好問題:「主啊,我弟兄得罪我,我當饒恕他幾次呢?到七次可以嗎?」感謝主,一個好問題引出好的答案,又讓耶穌可以再一次「機會教育」。「饒恕」的原文有「不留住」、「讓它去」,也就是「忘了」的意思。若是按猶太拉比的傳統說法,饒恕弟兄最高可達4次,但是耶穌卻說要饒恕「70個7次」,當然意思並不是490次,而是指完全、無限、不計次數的饒恕,接著耶穌又舉了一個生動的例子來說明。

v23~35有一個人欠了主人1000萬兩銀子,這在當時是一個天文數字,意思是根本無法還清。主人後來動了慈心,免了他的債,把他釋放了。結果這人遇到朋友欠他才10兩銀子,竟然揪著他,掐住他的喉嚨,最後把朋友下在監裏,逼他還錢。當主人後來聽到這件事,責備他是「你這惡奴才!」,說:「你不應當憐恤你的同伴,像我憐恤你嗎?」於是把他交給掌刑的,等他還清了所欠的債。比喻的重點:

一、如果從上下文來看,我們饒恕人,絕對不是鼓勵他繼續故意傷害別人,或是繼續犯罪;而是給人機會悔改,可以重新再來。即使饒恕人,目的是真正的愛他,我們還是需要指出弟兄的罪來,按照聖經真理請他悔改,這才是神饒恕我們,或是我們願意饒恕人的真諦。神拯救、神饒恕、神煉淨、神塑造我們,都是為了使我們成為一個更好的人,也使我們恢復與神親密的關係,而絕不是給我們可以繼續犯罪的藉口。

二、欠主人1000萬兩,重點是我們在神面前所犯的罪,都是極其重大的,是無法自救、無法清償的,唯一的出路就是死。但是主人動了慈心,免了人的債,當然我們知道這是指耶穌「以命償命」,用祂無罪的寶血來代贖我們世人的罪孽。救恩絕不是廉價,而是重價,雖然不是我們能夠承擔,而是耶穌為我們承擔一切。我們千萬不要把我們每一次的罪過當作兒戲,因為耶穌為我們付了「重大贖價」。我們只能憑著信心,與感恩的心白白接受。

三、後來這人遇見朋友欠他10兩,他不願意放過,主人便生氣起來,把他交給掌刑的。一般我們解經的重點就是我們要饒恕人,像天父饒恕我們一樣;我們若不肯饒恕人,天父也就不饒恕我們了。這樣解經當然是對的,但並不完全。因為我們剛才講過,我們不是為了害怕神不饒恕我們才饒恕別人,而是我們深深被神的愛感動,神饒恕我們,是為了要我們悔改,活出神的生命,行出真理,成為一個更美好、更榮耀的器皿,更重要的是我們活出「神兒女」的生命,可以像耶穌一樣,也可以榮耀父神。當我們饒恕別人,同樣也是為了要幫助他悔改,活出有神榮耀豐盛的生命來,像「神的兒女」一樣。饒恕是愛的表現,但更重要的是在不斷的饒恕中,我們越來越像主,越來越活出主的樣式。不但我們被改變,我們也幫助得罪我們的人一樣的改變。饒恕如果沒有悔改與更新,就失去了它最重要的意義。

四、正因為如此,一個人如果接受了神的饒恕,卻不肯去饒恕別人,就代表這人裏面生命沒有真正的悔改,沒有被神的愛改變,沒有活出神的性情與樣式,甚至他根本不像是「神兒女」該有的樣子。這種人就繼續活在自我中心的罪惡之中,也誤解了神饒恕他的意義,最終他還是活在被捆綁與罪惡之中,不得釋放。

 

4. 今天的回應
我過去信主前,對我好的人我也會對他好,但是得罪我的人我也比較會記仇,就是總是不斷想到別人得罪我的地方,鑽牛角尖,雖然不致於報復,但是會想要斷絕關係。信主之後神不斷對付我老我的生命,秘訣就是不要一直喜歡「計算人的惡」,而是不斷數算「神對我的恩」,後來發現這是神幫助我得勝唯一的出路:「憐憫向審判誇勝!」人的思想真的很重要,少想到別人欠我們的,多想到我們欠神的,以及神白白的恩典!今天仍然在軍校生退修會中,求聖靈持續對這群年輕人說話,用聖靈與神的話語潔淨我們的心,可以把身體獻上,當作活祭,一生為主而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