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 02 – 06 QT 馬太福音 10:34~42

馬太福音 10:34~42
10:34 「你們不要想我來是叫地上太平;我來並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動刀兵。
10:35 因為我來是叫人與父親生疏,女兒與母親生疏,媳婦與婆婆生疏。
10:36 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裏的人。
10:37 「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
10:38 不背著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門徒。
10:39 得著生命的,將要失喪生命;為我失喪生命的,將要得著生命。」
10:40 「人接待你們就是接待我;接待我就是接待那差我來的。
10:41 人因為先知的名接待先知,必得先知所得的賞賜;人因為義人的名接待義人,必得義人所得的賞賜。
10:42 無論何人,因為門徒的名,只把一杯涼水給這小子裏的一個喝,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人不能不得賞賜。」

 

 

1. 經文誦讀

 

2. 今天默想經文
太 10:37 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
10:38 不背著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門徒。
10:39 得著生命的,將要失喪生命;為我失喪生命的,將要得著生命。
10:40 人接待你們就是接待我;接待我就是接待那差我來的。
10:41 人因為先知的名接待先知,必得先知所得的賞賜;人因為義人的名接待義人,必得義人所得的賞賜。
10:42 無論何人,因為門徒的名,只把一杯涼水給這小子裏的一個喝,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人不能不得賞賜。

 

3. 分享默想經文
(1)v34~36如果我們用斷章取義的方式讀這一段經文,就會產生極大的誤解。信耶穌不是要愛人如己嗎?怎麼反而會帶來家庭的衝突,甚至要與家人為敵?耶穌在這幾天的經文中,因為要差門徒出去服事,完全沒有畫大餅,開空頭支票,應許信耶穌、服事主將會得到在世上令人羡慕「成功的生活」;反而一再提醒門徒會遇到各種困難、逼迫、攻擊,要事先作好心裏準備。感覺上好像變相的「恐嚇」,還加上如果不願意付上代價來跟隨耶穌的,就「不配」作主的門徒?其實如果有在認真一點讀聖經的人,應該不難發現聖經中耶穌所講的話(中文聖經是紅字版),其實大部份都是很直接,並不怎麼討人喜歡,甚至有不少嚴厲、責備、警告之詞。除非我們好好讀聖經,才會認識一位「平衡且完整的耶穌」形象,而不是自己憑空想像一味討人喜歡的耶穌。雖然耶穌來到世上,祂的形象好像是一位「受苦的僕人」為罪人而死,但祂復活升天,將來再來,都是以「天國君王」的身份,祂要作王、要掌權,人應當學會敬畏與愛主。

v37~38「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不背著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門徒。」這二節經文簡單說就是「成為門徒的條件」:一、愛神超過世上一切人事物;二、天天要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來跟隨主。如果不願意付上這二個代價的,耶穌說這人就「不配」成為主的門徒,不配來跟隨祂。當然我們看整本聖經的教導,就是我們要愛神、愛人如己,當然包括要愛自己的家人。但是耶穌在這裏用相當誇張對比的說法,來強調神的地位,要遠遠高過世上的一切,甚至包括自己的父母、兒女、錢財…。世上沒有任何一個人,或是任何金錢、土地,甚至是自己的生命…,能夠與神相提並論的。愛的相反,就是恨,在路加福音14:26~27中的經文更加寫實:「人到我這裏來,若不愛我勝過愛(愛我勝過愛:原文是恨)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姊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凡不背著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門徒。」、路18:29~30「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人為上帝的國撇下房屋,或是妻子、弟兄、父母、兒女,沒有在今世不得百倍,在來世不得永生的。」耶穌要我們愛神愛到一個地步,就是好像要恨自己親密的家人…?還要撇下世上一切的房屋、錢財…?

如果我們用整本聖經的觀念來看這一段經文,就會知道耶穌真正的意思,就是神是我們唯一的主、唯一最愛的對象,任何取代上帝在我們生命中地位的,不管是任何人、任何事物,甚至是自己的生命…,我們就是在以別神取代耶和華,就是在拜偶像。而且更重要的是當我們能夠真正尊榮獨一真神,能夠真正的愛神,我們才能夠得著「愛人如己」的能力,才能學會在聖潔與真理中真正的愛一個人。否則沒有領受神的愛,沒有把神放在一切主權地位之上,人的愛都是自私的,是有限的,是不完全的。這裏講的經文都是在強調,不是不要愛家人,不要愛錢,而是我們需要把神放在一切地位之上。

(2)v39「得著生命的,將要失喪生命;為我失喪生命的,將要得著生命。」前面的「生命」,是指人屬肉體血氣的生命,而後面的「生命」,是指屬靈永恆的生命。基督的福音,並沒有應許信耶穌的人,在這個世界上一定會得到長命百歲、無災無病、功成名就…,而是應許我們會有永恆、豐盛的屬靈生命。如果我們剛好能夠得到在這裏世上一切短暫的祝福,都是屬於「附加價值」,但千萬不要把物質當作偶像崇拜,反而會失去永恆的生命與祝福。新約有多處經文強調,主用祂的寶血重價買贖我們,從此我們不再是「自己的人」,而是「主的人」,意思是我們必須交出生命的主權,讓神當神,讓神當主。主要我活,我們就活;主要我死,我們就死,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總是為主而活,也為主而死。

v40~42這一段的經文,是在強調主對於「愛祂超過一切,又願意天天背起十字架(背十字架就是指捨己順服)」的門徒,主與門徒是合而為一,是不能分離的。人怎麼對待主的門徒,其實就是怎麼對待主自己;人做在門徒身上的,就是直接做在主自己的身上;人接待門徒,就是接待主耶穌;人拒絕門徒,就是拒絕主。人接待先知,我們先不想要到舊約發預言的先知,新約先知的重點是為神說話,傳講神的話語,接待的人就會得到先知的賞賜,就是會聽到更多神的話語;接待義人的,就是會領受義人的賞賜,也就是「領受神的義」。我們因為神的緣故,就算只是把一杯涼水給這小子裏的一個喝(門徒裏最小的),「這人不能不得賞賜。」主必會紀念而報答。主看重門徒、珍惜門徒,更勝一般的人,這是因為門徒是一群以神為中心、放下一切主權,捨己順服跟隨,一生為主而活的人。

 

4. 今天的回應
講到門徒,想起昨天經歷奇妙的見證:我去年開始推動一對一門徒訓練,而我個人服事的重點對象就是年輕的軍校學生,其中第一位順利完成16次門訓課程的畢業生,後來抽韱分發到馬祖服役,並且也到當地的衛理堂聚會。結果昨天透過安純認識從馬祖回來過節的敏蓉姊妹,正好就在馬祖衛理堂聚會,同樣也有興趣研究一對一門徒訓練,我剛好介紹這個學生有機會可以認識。還真是感覺,在「神的國度」裏面,天涯若比鄰,馬祖與台灣奇妙的連結,同樣都是「門訓的異象」。神是導演、是編劇,我們是蒙福的器皿!我經常會想說:「門徒,就是神的心跳!」因為主與門徒合而為一,在門徒生命中,主塑造門徒多結聖靈的果子,就是擁有主耶穌神聖的性情。門徒為主而活,主也把門徒放在祂心中的首位,主對門徒的應許是:「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我一生的目標,也是願意成為天天以神為中心,捨己跟隨主的門徒,也期待為主帶領更多的門徒來跟隨主,求主堅固我的信心與腳步,堅忍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