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 01 – 21 QT 馬太福音 5:17~26

馬太福音 5:17~26
5:17 「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
5:18 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
5:19 所以,無論何人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又教訓人這樣做,他在天國要稱為最小的。但無論何人遵行這誡命,又教訓人遵行,他在天國要稱為大的。
5:20 我告訴你們,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
5:21 「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殺人』;又說:『凡殺人的難免受審判。』
5:22 只是我告訴你們,凡(有古卷在凡字下加:無緣無故地)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斷;凡罵弟兄是拉加的,難免公會的審斷;凡罵弟兄是魔利的,難免地獄的火。
5:23 所以,你在祭壇上獻禮物的時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懷怨,
5:24 就把禮物留在壇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後來獻禮物。
5:25 你同告你的對頭還在路上,就趕緊與他和息,恐怕他把你送給審判官,審判官交付衙役,你就下在監裏了。
5:26 我實在告訴你,若有一文錢沒有還清,你斷不能從那裏出來。」

 

 

1. 經文誦讀

 

2. 今天默想經文
太 5:17 「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

 

3. 分享默想經文
(1)昨天查考的「天國八福」,所強調的並不是我們進天國的標準,而是耶穌拯救我們,聖靈重生我們,賜下新心新靈新生命,這新生命長大成熟,我們可以活出神兒子的生命,展現出來八種屬靈生命的品格,這也都是神的賜福!神最大的祝福,不是金銀財寶,功成名就,而是在我們裏面模成神兒子豐滿生命的性情,世上沒有任何價值能與「神兒子的生命」相比的了!我們讀聖經,要不斷回到這個基礎上。

v17~19今天更進一步講道耶穌基督與律法的關係,因為以色列人一直活在舊約摩西的律法之下,以遵行摩西律法為他們生活行事為人的最高標準。但是耶穌來到世上傳講天國的福音,這福音好像與摩西律法經常有所衝突,就像保羅所說的:「你們若是與基督同死,脫離了世上的小學,為甚麼仍像在世俗中活著、服從那『不可拿、不可嘗、不可摸』等類的規條呢?」(西2:20)上帝在舊約頒佈摩西律法,是期待以色列人透過外在行為的約束,追求進一步認識神的屬性,模成神兒女的樣式,但其實是失敗了,因為以色列人一方面根本不能遵守,另一方面變成嚴重的假冒偽善的宗教徒,而不是有神樣式的兒女。神的兒女,最重要的是要像神,有神的生命,這些單靠外在行為的律法是無法達成的。所以耶穌來到世上,直接向世人展現出神的兒子活在世上,如何活出屬靈的生命與品格,活出與神、與人和好的真實關係。接著耶穌為世人死在十字架上,賜下聖靈內住、重生願意悔改信主的人心,賜下新心新靈,模塑神兒子的新生命,期待由裏到外改變我們的生命,效法耶穌的樣式,活出基督的生命。從內在的生命動機與性情開始更新,再到外在活出悔改的言語行為,這就是「耶穌來到世上,是成全了律法真正的精神,而不再像以色列人表面上作作樣子而已。

v19要成為天國裏最大的,耶穌說過是那些願意為了愛人而謙卑成為僕人的人。愛神愛人是律法中最大最重要的誡命,愛是耶穌在我們裏面塑造出來生命的品格,不是靠人努力作作樣子。所以這裏講天國裏稱為大的人,是看重並且遵行神話語的人,同時也是教導別人如此去行的人;反之那些不尊重神的話語,又害別人不尊重不遵行神的話語的人,他在天國要稱為最小的。

(2)v20「我告訴你們,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文士與法利賽人是非常努力用心遵行宗教律法的一群人,可惜的是他們是「專靠自己的努力」,只能勉強遵守了宗教上表面的行為,卻在內心裏變得更加的驕傲與敗壞。所以怎麼勝過這些宗教人士的義?耶穌的教導就是「從內心開始更新」,由心裏開始改變,到外面活出信仰的見證。要做到這一點,靠人是永遠辦不到的,只有一條出路,就是接受耶穌的拯救與聖靈的幫助,不斷更新改變。

v21~26文士法利賽人教導百姓遵守摩西律法,卻只是在外面的表面行為上,耶穌舉了幾個例子,來教導新約耶穌的工作是如何成全了舊約的律法,不單是在行為上,更是在內心的動機與生命上被改變。耶穌舉了第一個例子是舊約講到「不可殺人」!不可殺人是十誡中的第六誡,原文中是「不可謀殺」的意思。以色列人所追求的就是滿足於字面的表面意思,但是到了新約,耶穌才真正把神的心意展現出來,律法不過是「影兒」,實體就是「耶穌」,羅10:4「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使凡信他的都得著義。」簡單說,舊約一切的律法,只是預備以色列人的心,是一個長時間的預備過程,守律法並不是神的最終心意,神真正的旨意是要把「神兒子的生命塑造在人的心裏」,這也一直是我們每天QT都在講的事,活出基督,以基督的心為心,我們自然能夠有正確的內心與動機,自然能夠遵行神的誡命與律法。基督才是我們追求的終極目標!

神所用的方法,就是我們因信耶穌「被稱為義」,靠著耶穌,我們已經滿足了神對公義一切的要求,雖然我們的生命還很幼稚,也經常犯罪,但是天父在基督的犧牲裏,已經先稱我們為義了,這是第一步。接下來我們在世上的一生,就是一個「不斷塑造耶穌生命的旅程」,透過聖靈、聖經、萬事互相效力,聖靈開始在我們「新造的生命中」更新改變我們,一點一滴,把耶穌的生命形塑在我們裏面,使我們不但在地位上被稱為義,而且逐漸在我們的行為品格上,一點一滴、日積月累、更新變化,真正活出耶穌的品格與公義的行為,使我們真正成為榮耀主名的天國子民,這就是上帝最終極的目標與計畫,在我們的心靈裏作重生、改變、成長的榮耀工作。

(3)神的律法「不可殺人」,不只單純是字面上的意思,到了新約耶穌把上帝真正且完整的意思向我們顯露,就是從消極的「不可殺人」這件事上,幫助我們活出耶穌「愛神愛人」的品格。真正的「不可殺人」,不只是消極的行為,更是積極的「愛人如己」、「活出基督」。活出基督的愛人如己,耶穌在v22~26講的是「不可恨人、不可無緣無故地動怒、不可因怒氣而貶低對方的尊嚴」(“拉加”與“魔利“都是亞蘭語罵人的話。“拉加”意即“空空、無用、無知”,近似中國人所說的“飯桶”。至於“魔利”,有“傻瓜、愚蠢、叛逆”的意思)一般世人的律法只要求到外面的行為,耶穌的天國憲章,進一步要求人內心生命與動機,因為很多時候會去殺一個人,都是從內心的怒氣、忿恨開始生根發芽長大所造成的結果。

v23~24、25~26耶穌又舉了二個例子,一個是「在祭壇上獻禮物的時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懷怨,就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後來獻禮物。」一個是「你同告你的對頭還在路上,就趕緊與他和息……若有一文錢沒有還清,你斷不能從那裏出來。」這二個例子都不能照字面死板的套用,我們必須了解耶穌的意思都是一樣的,就是接受耶穌的救贖與聖靈的工作,活出愛神愛人的生命,而不只是滿足於「不可殺人」的宗教律法規條。至於實際的應用,求聖靈賜給我們智慧如何應用在我們今天的生活當中。

 

4. 今天的回應
感謝主,透過QT的機會,讓我有機會查考並且明白登山寶訓最主要的意義,不是在字句表面的意思打轉,也不是滿足於應付宗教行為;而是透過舊約律法的規條,幫助我們進一步明白天父真正的旨意,是要「把神兒子耶穌的生命塑造在我們心裏」,改變我們內心生命與動機。一點一滴、日進有功,由新心新靈新生命,進而活出屬神兒女公義聖潔的品格與行為,成為名副其實的「天國子民」。我個人需要學習的,不但是明白真理,更重要的是「專一跟從主」,把我生命重心與焦點放在與神同心、與神同行、與神同工,而不是三心二意,一事無成,求神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