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 01 – 13 QT 馬太福音 1:18~25

馬太福音 1:18~25
1:18 耶穌基督降生的事記在下面:他母親馬利亞已經許配了約瑟,還沒有迎娶,馬利亞就從聖靈懷了孕。
1:19 她丈夫約瑟是個義人,不願意明明地羞辱她,想要暗暗地把她休了。
1:20 正思念這事的時候,有主的使者向他夢中顯現,說:「大衛的子孫約瑟,不要怕!只管娶過你的妻子馬利亞來,因她所懷的孕是從聖靈來的。
1:21 她將要生一個兒子,你要給他起名叫耶穌,因他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裏救出來。」
1:22 這一切的事成就是要應驗主藉先知所說的話,
1:23 說:必有童女懷孕生子;人要稱他的名為以馬內利。(以馬內利翻出來就是「 神與我們同在」。)
1:24 約瑟醒了,起來,就遵著主使者的吩咐把妻子娶過來;
1:25 只是沒有和她同房,等她生了兒子(有古卷:等她生了頭胎的兒子),就給他起名叫耶穌。

 

 

1. 經文誦讀

 

2. 今天默想經文
太 1:21 她將要生一個兒子,你要給他起名叫耶穌,因他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裏救出來。
1:23 說:必有童女懷孕生子;人要稱他的名為以馬內利。(以馬內利翻出來就是「神與我們同在」。)

 

3. 分享默想經文
(1)v18「……馬利亞就從聖靈懷了孕。」創造宇宙萬有的主宰,竟然為了該死的罪人,願意放下天上榮耀的寶座,化身為軟弱無助的嬰孩,屈居於婦女的子宮。我們都不太能夠想像一個總統跑去當掃廁所的清潔工,怎能想像造物主竟然變成無助的小嬰孩?這需要什麼樣的大愛才能做得到?是人可愛嗎?是人配得嗎?都不是,因為罪人與神是為敵的。神就是愛,愛從神而來,神不但道成肉身,而且「以馬內利」與罪人同住,最後還為罪人釘十字架,耶穌為世人所做的一切,都在為恢復人與神和好的關係作努力。因為除了耶穌才能解決人罪的問題,我們根本無能為力。

v19~20按猶太法律,訂婚與正式結婚具有同等拘束力。一個已婚或定了婚的女子要是不貞,丈夫可用石頭打死她(申22:23~24)。馬利亞從聖靈感孕,應該沒有主動向約瑟解釋,畢竟太過匪夷所思,也無從證明,可見馬利亞受到了多大的壓力與危險。約瑟也是個義人,原文dikalos,意即「善」。他算是宅心仁厚,只想暗暗解除婚約,不想把事情鬧大,幸好主的使者向他顯現說明。有時候我也在想,很多時候我們因為順服神的旨意,但是神並沒有到處去宣傳向大家說明,卻害得我們被人誤解,那又當如何?感謝主,這時候就是考驗我們為主受逼迫的時刻了。馬利亞沒有辦法主動解釋,也是抱著交託與信靠的心理準備,把一切結果交給神,實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2)v21「她將要生一個兒子,你要給他起名叫耶穌,因他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裏救出來。」耶穌是天父所取的名字,等於希伯來文的Jehoshua,意為“耶和華是拯救”。拯救什麼?很多人指望耶穌拯救他們脫離貧窮、疾病、失敗、苦難、缺乏…,卻從來不知道「耶穌」這個名字,是要拯救我們脫離「罪惡」。許多人信耶穌,帶著各式各樣的目的與期望,但很少人明白真理,求神救我們脫離罪惡與滅亡。當然我們可以禱告主供應我們一切的需要,只是要了解神的旨意與真理,不要本末倒置,把神當作聖誕老公公,而不是生命的救主與人生的主宰。

v23「說:必有童女懷孕生子;人要稱他的名為以馬內利。(以馬內利翻出來就是「神與我們同在」。)」中國古人有所謂追求「天人合一」的至高境界,卻不知道有罪的人如何與至高聖潔的神合而為一?所以古人強調「靠己修行」,以為自己可以努力修成神仙,可以立地成佛,這都是人出於無知與驕傲的迷思。人靠著自己無法得救,徒4:12「除祂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唯一的救法,是神自己發明的,就是透過耶穌道成肉身,捨命流血,我們才能藉著主耶穌得救。而主耶穌所做的這一切,就是幫助願意信靠的人,藉由耶穌「與神和好」,恢復關係。

我過去的信仰,就是停在這一步:信主受洗、聖靈內住、等死上天堂。慢慢QT默想聖經,才進一步發現過去所知的有限,天父把神兒子的生命給我們,這生命在信主時只是一個屬靈的嬰孩。我們因信稱義,擁有了成為神兒女的名份與地位,但我們還必須倚靠聖靈與神的話語,用「一生的工夫」來追求這個屬靈的新生命長大成熟,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舊約那些最偉大的屬靈信心的偉人,許多都是「與神同行」的一群人;但是到了新約,聖靈住在我們內心,超越舊約的限制,就不再只是要與人同行,而是要追求「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天人合一的目標,不是神是神,我是我,而是「不再是我」、「乃是基督」。我們透過「萬事互相效力」,不斷「模成神兒子的性情」,這才是「以馬內利」最主要的目標!

 

4. 今天的回應
過去信主這麼多年,因為一直活在過度的自我中心裏面,以致於屬靈的眼目耳朵心靈,經常被老我蒙蔽:終久學習不能明白真道。直到聖靈不斷透過神的話語在我生命中動工,破除老我的帕子蒙蔽,才能比以前更多一點體會到神的大愛,遠超過我所能想像的。以前知道神是愛,神愛我,都是很知識性,很膚淺的知道;但如今越來越能夠有所「體會」,但仍感還是十分有限。許多教會歷史上真正愛主奉獻的人,都是能夠很深體會到神大愛的一小群人,他們被世人當作瘋子,為神擺上一切,卻仍感不足。世人卻從來不知道神為了我們放棄的更多,是我們永遠無法理解,也無法報答的。只能不斷求聖靈開啟我的心竅,明白神的心意,一切為了愛神而活,愛神而作,愛裏沒有懼怕,更多模成神兒子的性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