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 01 – 01 QT 約翰壹書 1:1~10

約翰壹書 1:1~10
1:1 論到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我們所聽見、所看見、親眼看過、親手摸過的。
1:2 (這生命已經顯現出來,我們也看見過,現在又作見證,將原與父同在、且顯現與我們那永遠的生命傳給你們。)
1:3 我們將所看見、所聽見的傳給你們,使你們與我們相交。我們乃是與父並他兒子耶穌基督相交的。
1:4 我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使你們(有古卷:我們)的喜樂充足。
1:5  神就是光,在他毫無黑暗。這是我們從主所聽見、又報給你們的信息。
1:6 我們若說是與 神相交,卻仍在黑暗裏行,就是說謊話,不行真理了。
1:7 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 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他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
1:8 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裏了。
1:9 我們若認自己的罪, 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
1:10 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犯過罪,便是以 神為說謊的,他的道也不在我們心裏了。

 

 

1. 經文誦讀

 

2. 今天默想經文
約壹 1:1 論到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我們所聽見、所看見、親眼看過、親手摸過的。
1:6 我們若說是與 神相交,卻仍在黑暗裏行,就是說謊話,不行真理了。
1:7 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 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他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
1:9 我們若認自己的罪, 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

 

3. 分享默想經文
經文背景:約翰壹書 是使徒約翰晚年所寫。當時候耶路撒冷已經被毀,老約翰多在小亞西亞一帶作牧羊工作,是教會的長老。他屢次稱「小子們啊」,是以一位長輩用神的話語殷殷勸勉教會,書信中所用的幾個關鍵詞與約翰福音相似:光、愛、生命、真理…等。他也同時要解決當時候出現一個重大的異端:諾斯底主義Gnosticism(智慧派),他們以理智自誇,以知識的貴族者自居謬解聖經,混亂教會信仰,世人受迷惑而離開教會(約壹二19)。這種異端主張「靈」與「體」二元論,認為靈是好的,但是肉體卻是邪惡的,二者彼此相對。因此他們也否認耶穌是道成肉身,有一派說耶穌只是一個完美的人,否認耶穌具有神性;另一派「幻影說」,則謬稱耶穌只不過是一個幻影而已。諾斯底帶來的結果,一個是禁慾主義,另一個卻是相反的縱慾主義。所以老約翰寫約翰壹、貳、參書,同時也是為了要教導教會認識真理,敵擋異端滲透教會,玷污神的百姓。

(1)v1「論到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我們所聽見、所看見、親眼看過、親手摸過的。」約翰與耶穌共同生活三年半,「親耳聽見、親眼看見、親手摸過」,都是個人親身的經歷,證明耶穌活生生的人,打破異端說耶穌是「幻象靈體」。約翰在約翰福音:「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這個道,就是生命的起源,就是神自己,就是「神的話」,同時也是活在我們當中「道成了肉身的耶穌基督」。諾斯底異端高舉知識,卻是死的學問,與約翰傳講的「生命之道」完全不同。什麼是生命之道,就是耶穌成了賜生命的道,也是生命的糧,住在信主之人的心裏,使人活出「神的生命」,也就是我們一再講的活出基督的性情,結出聖靈的果子,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這就是活生生的神,住在信主之人的生命中,塑造我們有新生的樣式,活出基督聖潔榮耀的新生命。生命之道,是活的,不是死的;是有生命力的,不是死的字句學問律法而已;生命之道就是活生生的神自己,而不是一門宗教。

v3「我們將所看見、所聽見的傳給你們,使你們與我們相交。我們乃是與父並他兒子耶穌基督相交的。」這裏「相交」的原文是Koinonia,英文翻成fellowship(交誼、團契),中文有很多翻譯:相交、交接、一同得分、同領、捐項…。這個字代表是一種彼此生命中「雙向的、共同分享、共同擁有、深入的、親密的,甚至是一種水乳交流的親密關係」,絕不僅指一套宗教聚會形式而已。我們必須先與神在神的靈、神的話語中真實相交,得著「神的生命」,我們才能與其他弟兄姊妹在生命中「相交」。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這裏的順序是神先愛了我們,把祂的愛與生命賜給我們,然後我們帶著滿有神充滿的愛,學會愛自己、愛別人。約翰也一直強調,如果一個基督徒不能愛別人,肯定我們對神的愛也是說謊的,因為愛神愛人一體兩面,是分不開的。v4「我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使你們的喜樂充足。」聖靈的果子,第一個是愛、第二個是喜樂;這都是神賜給我們的生命,是生命之道,將「神的愛」賜給我們,與神與人之間有真實親密的交流,隨之而來的就是屬靈的真喜樂!

(2)v5~10約翰強調神的愛使我們與神與人相交,而且必定是在神的光明中相交,神的光一進來,黑暗必定離開,我們就不可能繼續活在罪中,而是活在神的面前生活行事,彼此相交。什麼是黑暗,黑暗就是我們生命中不肯交出主權,不肯接受神的光照、管理、掌權,而堅持自我中心,自我掌權的範圍,這就是罪。最大的罪,就是不以神為神,而把自己當作神、當作王、當作主。一個基督徒可能在某些方面交出生命的主權,但卻在另一些方面有所保留,堅持自我主張,不可交出主權,那麼我們生命中就會產生黑暗,讓罪進來,甚至帶來整個生命的墮落敗壞。有人說一個真正的基督徒,並沒有99%的順服,有的就是100%毫無保留的向神降服,如此才能確保我們生命中每一個層面都是活在光明中,也是活在耶穌寶血的赦罪與聖潔之中。聖潔不是說我們從此不會犯罪,而是我們肯接受神的光照,願意時時認罪,並且願意作出悔改。

v8~10「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裏了。我們若認自己的罪, 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犯過罪,便是以 神為說謊的,他的道也不在我們心裏了。」我們對於罪的定義,不是遵照世界的標準,而是以聖經為唯一的準則。聖經中的罪,包括行為上的、心思意念上的,以及我們靈性與神的關係。其中最嚴重的是我們的靈性,不以神為神,不肯將生命的主權完全獻給神,堅持保留自我中心,然後企圖用種種的宗教行為與功德來賄賂上帝,就像文士法利賽人等宗教人士一樣。許多人以為自己沒有罪,要不是沒有真實得救,要不然就是不肯接受聖靈的光照,掩耳盜鈴享受罪中之樂。我們若要接受神的生命之道,就必須接受神的全面真理,讓活的神進入我們生命中的每一個層面全方位的掌權,光照、治理、除去黑暗。神的愛要滿足我們的一切,不再需要罪中之樂,在彼此認罪與生命對付之中,我們與神與人才能有真實親密的真關係。

 

4. 今天的回應
今天是2021年1月1日,是新的一年新的開始,我禱告神賜我力量,交出我生命中每一個層面的主權,讓神來掌管、治理、讓神的愛來充滿,除去黑暗,帶來愛與光明。如果我做不到的,求聖靈透過管教與提醒,幫助我不斷順服,奉主的名禱告,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