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 08 – 15 QT 羅馬書 10:1~13

羅馬書 10:1~13
10:1 弟兄們,我心裏所願的,向 神所求的,是要以色列人得救。
10:2 我可以證明,他們向 神有熱心,但不是按著真知識;
10:3 因為不知道 神的義,想要立自己的義,就不服 神的義了。
10:4 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使凡信他的都得著義。
10:5 摩西寫著說:「人若行那出於律法的義,就必因此活著。」
10:6 惟有出於信心的義如此說:「你不要心裏說:誰要升到天上去呢?(就是要領下基督來;)
10:7 誰要下到陰間去呢?(就是要領基督從死裏上來。)」
10:8 他到底怎麼說呢?他說:這道離你不遠,正在你口裏,在你心裏─(就是我們所傳信主的道。)
10:9 你若口裏認耶穌為主,心裏信 神叫他從死裏復活,就必得救。
10:10 因為,人心裏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裏承認就可以得救。
10:11 經上說:「凡信他的人必不至於羞愧。」
10:12 猶太人和希臘人並沒有分別,因為眾人同有一位主;他也厚待一切求告他的人。
10:13 因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

 

 

1. 經文誦讀

 

2. 今天默想經文
羅 10:2 我可以證明,他們向 神有熱心,但不是按著真知識;
10:4 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使凡信他的都得著義。
10:9 你若口裏認耶穌為主,心裏信 神叫他從死裏復活,就必得救。
10:10 因為,人心裏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裏承認就可以得救。

 

3. 分享默想經文
(1)v2「我可以證明,他們向 神有熱心,但不是按著真知識;因為不知道 神的義,想要立自己的義,就不服 神的義了。」保羅曾經對神有熱心,卻沒有「真知識」,結果就是自以為是,熱心逼迫神的教會:「就熱心說,我是逼迫教會的」(腓3:6)真知識就好像方向,比賽的時候如果方向搞錯了,那就變往反方向跑,白忙一場,白活一生。以色列人的熱心是什麼?其實他們的對象也不是神,而是宗教、是律法、是儀式…,他們把宗教當成了神,把守律法當成自己的義想要討好神,這和台灣其他民間傳統宗教有什麼兩樣?都是在靠自己的大發熱心,積功德、行律法、守儀式,但方向全都跑錯了。v3「因為不知道 神的義,想要立自己的義,就不服 神的義了。」想要立自己的義,說穿了就是驕傲,想要靠自己稱義,不肯接受上帝的救法:因信接受耶穌為我們所成就的義。因為這對許多人而言,很多人無法相信自己在神面前是「全然敗壞、無法可救」,所以人拼命還想要靠自己「自救、修行、努力」—「立自己的義、不服神的義」,就與神無分了。

v4「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使凡信他的都得著義。」這句話的直接意思就是「基督終結了律法」,基督就是「律法終結者」。這並不是說耶穌「廢掉了律法」,剛好相反,耶穌反而更堅固了律法。神的方法就是廢掉人老我肉體的努力,因為永遠靠自己無法達到義的標準。所以當我們信靠耶穌、得到了聖靈,就能夠因為神在我們裡面的工作,而從心裡遵行律法的精意,不是只用肉體遵行律法的外表。所以信耶穌就更堅固了律法;信耶穌的人更能活出律法的要求。「基督是律法的終結者」,意思是基督要一舉、徹底的停止這世上所有人(不只是猶太人,也特別是猶太人)那種想要用自己的肉體、行為來遵行上帝的字句,而覺得自己是好、討了神喜悅的這種事情,使所有信耶穌的都得著義。我們信耶穌,得到白白加給的義袍、得到聖靈,使我們也能遵行。神的方法對於驕傲的人無法理解,無法接受,唯有真正得救的人,能夠接受神的方法。

(2)v5~8摩西律法的要求,人若要行律法稱義,必須「守全部的律法」,因為只要在一條上跌倒,就等於是全部跌倒。所以舊約「因守律法稱義」,證明是世上無人能行。唯有接受「因信稱義」,接受耶穌為我們道成肉身,為我們死裏復活,接受耶穌為我們完全了神公義的要求,又把義袍賜給我們,白白稱信他的人為義。v12「猶太人和希臘人並沒有分別,因為眾人同有一位主;他也厚待一切求告他的人。」猶太人驕傲自以為是的是他們有律法,他們也遵行律法,沒想到的是他們無法靠律法得救,只有「因信稱義」的道理,賜給一切相信神的人,不管是猶太人,或是外邦人,都能夠無條件領受這個道理,沒有分別。

v9~12信主之法,就是接受耶穌為我們成就的救贖大工,我們白白接受,就是相信,就可以稱義。這裏講的「心裏相信、口裏承認」,是許多基督徒最熟悉的經文了,只是我們讀聖經是讀整本聖經,徒2:38「彼得說: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可16:16「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所以「心裏相信,口裏承認」,與我們真實的悔改己心,藉著洗禮承認信仰,都是並行不悖的。有不少人用這節經文來規避洗禮,實在是沒有必要。其實在新約時代的「心裏相信、口裏承認」,當時的背景與現在大不相同,倒與回教國家比較像。就是當一個人口裏承認要信耶穌的時候,可能面臨下一秒鐘的就是受逼迫與殉道,比受洗更加劇烈。所以「心裏相信、口裏承認」,我們千萬不要把它解讀成為一種表面工夫,作作樣子。而是完全的信靠,神所說的一切話語,並且願意倚靠聖靈,活出悔改的生命與行為。不過這全都是聖靈的工作,我們與神同工,唯有聖靈才能感動罪人真正的悔改信主!

 

4. 今天的回應
昨天聽到二位同工在他們的生活中各帶領了一位鄰居(朋友)信主受洗,心中十分的喜樂!我經常在想台灣會堂式教會的問題,就是人一定要到某一個教堂,接受牧師的課程與主禮,才可以信主受洗,像我18歲信主,因為教會一年只有4次洗禮,我整整拖了一年才有機會配合教會受洗,這根本不合聖經,是宗教的框架限制。如今在家職場教會中,每一位跟隨主的門徒,在把福音講解清楚明白之後,就可以挑戰人信主受洗,而且是隨時、隨地都可以像使徒行傳一樣為人施洗。受洗才是開始,帶人信主的門徒要繼續陪他們讀聖經,參加聚會,繼續生命成長連於元首基督。我們的觀念是信主是隨時隨地都可以進行的事情,進入教會指的不是一個「建築物」,而是「一群屬靈的關係」。至於作禮拜,我們可以帶領信主的人找到他就近適合的教會,參加主日,但並不影響每天讀聖經,在生活中與基督徒相交,生命持續成長。光靠作禮拜或小組聚會想要維持屬靈生命成長的早已確定是不可行的,每天讀經、默想、禱告與行道,每天在家庭、職場、網路與肢體真實的分享禱告,是在疫情爆發的現代必走的出路。感謝主感動我們有一小群基督徒願意如此相信與委身,因為我們這幾年帶領的人,都不願意進教堂信主,卻願意在生活中信主。在台灣,這種人究竟有多少?我們又是否主動走出去尋見他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