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 05 – 31 QT 申命記 26:12~19

申命記 26:12~19
26:12 「每逢三年,就是十分取一之年,你取完了一切土產的十分之一,要分給利未人和寄居的,與孤兒寡婦,使他們在你城中可以吃得飽足。
26:13 你又要在耶和華─你 神面前說:『我已將聖物從我家裏拿出來,給了利未人和寄居的,與孤兒寡婦,是照你所吩咐我的一切命令。你的命令我都沒有違背,也沒有忘記。
26:14 我守喪的時候,沒有吃這聖物;不潔淨的時候,也沒有拿出來,又沒有為死人送去。我聽從了耶和華─我 神的話,都照你所吩咐的行了。
26:15 求你從天上、你的聖所垂看,賜福給你的百姓以色列與你所賜給我們的地,就是你向我們列祖起誓賜我們流奶與蜜之地。』」
26:16 「耶和華─你的 神今日吩咐你行這些律例典章,所以你要盡心盡性謹守遵行。
26:17 你今日認耶和華為你的 神,應許遵行他的道,謹守他的律例、誡命、典章,聽從他的話。
26:18 耶和華今日照他所應許你的,也認你為他的子民,使你謹守他的一切誡命,
26:19 又使你得稱讚、美名、尊榮,超乎他所造的萬民之上,並照他所應許的使你歸耶和華─你 神為聖潔的民。」

 

 

1. 經文誦讀

 

2. 今天默想經文
申 26:18 耶和華今日照他所應許你的,也認你為他的子民,使你謹守他的一切誡命,
26:19 又使你得稱讚、美名、尊榮,超乎他所造的萬民之上,並照他所應許的使你歸耶和華─你 神為聖潔的民。

 

3. 分享默想經文
(1)v12~19聖經規定以色列人除了恆常的十一奉獻,還有每三年一次的十一奉獻。十一奉獻理所當然,都是「奉獻給神」的,但實際上神明確規定以色列人要把這些給神的供物,拿來供養利未人與社會中真實缺乏,或貧困弱勢的族群(就像寄居的,與孤兒寡婦等)。所以所謂奉獻給神,也是奉獻給神所關懷,並且指定有需要的人。有關十一奉獻與救濟奉獻,整個申命記 也是一再重覆地提,並且要求落實遵行,就必蒙上帝賜福。足見上帝掛心這些沒有能力為自己謀生的利未人與弱勢群眾,又恐怕人心專顧自己的事,而忽略了他們的需要,一如使徒行傳初代教會忽略了寡婦的需要一樣,使徒們優先設立了七個被聖靈充滿的執事特別來管理寡婦的飯食。照顧有需要的人,必須在所有的服事之先,而不是視而不見,惹神忿怒。

v13「我已將聖物從我家裏拿出來,給了利未人和寄居的,與孤兒寡婦,是照你所吩咐我的一切命令。你的命令我都沒有違背,也沒有忘記。」v15「求你從天上、你的聖所垂看,賜福給你的百姓以色列與你所賜給我們的地,就是你向我們列祖起誓賜我們流奶與蜜之地。」當我們實際用行動遵行神的話語,這裏講的就是照顧我們當中的利未人、寄居,與孤兒寡婦,神就必照著所應許的,賜福給百姓與這地,使他們沒有缺乏。這是一個良善的循環,我們相信神,愛神,給出我們的力量,神又繼續賜福給我們、供應給我們,如此使百姓真正成為「祝福的導管」,同樣的原則,也完全應當應用在我們今天的基督徒身上。

(2)v16~19 「耶和華─你的 神今日吩咐你行這些律例典章,所以你要盡心盡性謹守遵行……,謹守他的律例、誡命、典章,聽從他的話。耶和華今日照他所應許你的,也認你為他的子民,使你謹守他的一切誡命,又使你得稱讚、美名、尊榮,超乎他所造的萬民之上,並照他所應許的使你歸耶和華─你 神為聖潔的民。」這裏看起來,好像我們必須先遵行神的話語,然後神才會祝福我們。但其實整本聖經的核心價值並非如此,所以我們一定要小心去讀,讀整本聖經,用整本聖經的觀念去看每一段經文。整本聖經的核心觀念就是「因信稱義」,一定是神先揀選、賜福、供應、幫助我們,包括我們給出去的能力,給的意願,都是神先給了我們,我們才能給的出去:「因為你們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們心裏運行,為要成就他的美意。」(腓2:13)

「因信稱義」的真理,不是先因為我們有好的行為,才蒙神的悅納;而是因為我們單純的信心,就被神接納,被神賜福,擁有神兒子的名分。但是當我們因信稱義被神接納、賜福之後,我們就開始有責任,要活出「蒙神祝福的生命」,白白的得來,也要白白的給出去。我們給出去並不是為了要被神接納,因為我們已經「因著信心」被無條件接納了;而是為了感恩、為了活出神兒女被改變的榮耀生命,見證我們的得救是真實的,是有果效的;是結出果子,與悔改的心相稱的。如果一個人信了主卻一直不肯給出去,那麼就要懷疑,這人的得救是否是真實的?是否真的有得救的信心?是否真的因為蒙恩與學會感恩了?羅馬書講「因信稱義」,是我們的基礎。有了這個基礎,我們才能談雅各書的「因行為稱義」,用被改變的生命與行為見證我們得救的真實。讀整本聖經,我們都要小心相信這個基要真理,否則就會變成了異端了。

 

4. 今天的回應
昨天接到邀請要為一位姊妹男友的母親,辦理入斂與火化禮拜。因為家族中大多數人都不信主,但是這位母親生前信主,因罹癌而安息主懷。通常遇到這種情況,會有一些教會對於這種沒有「投資報酬率」的事奉,會覺得麻煩,對教會沒有效益而捥拒。感謝主,這麼多年來我看見李敏椿牧師和團隊的詩班東奔西走,經常無償主動協助弱勢家庭辦理追思聚會,趁此機會傳揚福音。曾經聽過一週有三場,有一場還要連夜趕到花蓮的,這種愛的付出與不求回報的服事,就真的是只求神的悅納,獎賞紀念在天。有了李牧師的榜樣,我十分樂意欣然接受願意協助,聯絡中也獲得了當地弟兄的接待。神的愛應當是「不求回報的」,「不管得時不得時,總要傳福音」,感謝神給我機會可以服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