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 05 – 01 QT 申命記 12:1~7

申命記 12:1~7
12:1 「你們存活於世的日子,在耶和華─你們列祖的 神所賜你們為業的地上,要謹守遵行的律例典章乃是這些:
12:2 你們要將所趕出的國民事奉 神的各地方,無論是在高山,在小山,在各青翠樹下,都毀壞了;
12:3 也要拆毀他們的祭壇,打碎他們的柱像,用火焚燒他們的木偶,砍下他們雕刻的神像,並將其名從那地方除滅。
12:4 你們不可照他們那樣事奉耶和華─你們的 神。
12:5 但耶和華─你們的 神從你們各支派中選擇何處為立他名的居所,你們就當往那裏去求問,
12:6 將你們的燔祭、平安祭、十分取一之物,和手中的舉祭,並還願祭、甘心祭,以及牛群羊群中頭生的,都奉到那裏。
12:7 在那裏,耶和華─你們 神的面前,你們和你們的家屬都可以吃,並且因你手所辦的一切事蒙耶和華─你的 神賜福,就都歡樂。

 

 

1. 經文誦讀

 

2. 今天默想經文
申 12:1 你們存活於世的日子,在耶和華─你們列祖的 神所賜你們為業的地上,要謹守遵行的律例典章乃是這些。
12:5 但耶和華─你們的 神從你們各支派中選擇何處為立他名的居所,你們就當往那裏去求問。

 

3. 分享默想經文
(1)v1「你們存活於世的日子,在耶和華─你們列祖的 神所賜你們為業的地上,要謹守遵行的律例典章乃是這些:」我們今天的基督徒,通常只在乎「我的工作?我的房子?我的婚姻?我的薪水?…」卻幾乎很少去正視這件事,就是「我們活在這世上,在神的保守供應之中,我們應該遵行神的話語與旨意,到底是什麼?」今天的世人,只要祝福,不要責任。或是我們斷章取義,曲解聖經,把神真正的旨意,扭曲成為一系列宗教的活動與外在服事,而不是對付自己的生命。

v2~5神要求祂的子民,第一件最重要的事,包括十誡一開始也講一樣的話,就是我們除了神以外,不可以有別的偶像。神是大而可畏的神,是忌邪的神,在偶像這件事上,神是相當嚴厲的禁止,因為拜偶像等於是否定神,敵擋神,背信毀約。舊約講的偶像比較是指外邦人所雕刻祭拜的偶像,但是到了新約,神的標準提高了,包括心裏面所倚靠、所事奉、所愛慕、所追求,超過我們與神的關係,就全都是偶像。所以與神建立關係的一開始,就是我們不要只是「一味追求宴樂」的生活方式,而是要追求一個「以神為中心」的生活方式。因為以色列民太軟弱了,太容易被世界與世人影響,其實我們今天的人又何嘗不是如此?所以上帝要他們「除惡務盡」,除了滅盡當地的迦南人以外,還要「拆毀他們的祭壇、打碎他們的柱像、用火焚燒他們的木偶、砍下他們雕刻的神像,並將其名從那地方除滅。」對於任何偶像我們都要毫無保留的拒絕與毀滅,單純過一個「以神為中心」的生活方式。

(2)v5「但耶和華─你們的 神從你們各支派中選擇何處為立他名的居所,你們就當往那裏去求問。」康來昌牧師:「他們去的這個中央祭壇所在地,從《聖經》來看,比較確定的是示羅。也就是以利作祭司的時候,神的殿的所在地(士18:31;撒上一~四章,十四)。後來因為以色列人沒有好好的敬拜上帝,示羅毀了,約櫃也失蹤了(詩七八60;耶七12-14,二十六6、9)。最後,耶路撒冷成為以色列人新的敬拜聖所。因為那時候的律法書不像現在《聖經》那麼普遍,想要求問敬拜之事,必須到最高的權威那裡,也就是祭司、士師所在的地方。(士師時代的士師,相當於巡迴法官,目的在教導。)所以重點是:一、宗教的事情,我們不要照著自己的意思去求問,去作。二、如何享受耶和華給我們的恩典?」今天我們不像舊約時代只能到特定地點,找特定神職人員求問神,因為聖靈內住人心,而且神的話語成為我們的準則。所以學習好好明白聖經,倚靠聖靈聆聽神的聲音,並透過教會肢體的扶持,應該是我們與神與人建立關係最基本的方式。

v6~7這裏談到十一奉獻,康牧師:「我認為這也不要把『十一』變成一個律法、規條,我們得救是靠著主的寶血,我們的奉獻是『十十』。奉獻不是把錢放到奉獻袋裡的就是奉獻,而是我們所有的都是用在神的身上,不論是繳學費、買東西。希望我們的吃喝和家裡的一切需用都是獻給主的。今天,『十一』只是給我們一個參考的數字,它是放在教會裡給上帝的。不過,我覺得不要這麼嚴謹。老實說,今天我們金錢的奉獻應該都是超過『十一』的,因為我們有太多多餘的東西,包括我們的衣服、家用。甚至我們工作的時數也太多了,我們賺再多的錢是為了什麼?我們身上不能用的脂肪,或膽固醇也太多了。但是我們當有的休息、運動、與家人相聚的時間、喜樂的事奉都不夠。我們知道上帝哪裡需要這些呢?上帝不需要吃,不需要喝,這些基本上就是作為聖殿開銷用的。一個是給聖殿裡的服事的人──祭司和利未;另外就是給孤兒寡婦、寄居的(申十四23-29)。也是自己可以吃的,第十二章17-18節,『在那裏耶和華你們神的面前,你們和你們的家屬都可以吃。因你手所辦的一切事,使你能夠吃喝快樂。』『你手所辦的一切事』,就是你的工作,大概主要是指莊稼、畜牧之事。我們不只是讚美的時候在耶和華面前,公眾崇拜的時候、私禱的時候、吃喝的時候也在耶和華面前,是與眾共樂的,大家都很喜悅的。所以,獻祭或到神的殿是嚴肅的事,但又是一個很歡樂的事情,也是神慈愛的分享。今天我們到教會常常沒有這樣的想法,這是我們需要檢討的。」

 

4. 今天的回應
其實敬拜獨一的真神,遵行神的話語,時時獻上感恩與金錢、時間、恩賜的服事,應當是最喜樂的事,而不應該像今天許多教會把服事變成眾人勞苦的律法與重擔。喜樂或勞苦?重點就是倚靠聖靈或是倚靠自我?重點是「以神為中心」還是「以我,以世人為中心?」

親愛的天父!祢對我們的愛,是「戀愛以至於嫉妒的愛」(雅4:5)!但是我們對於祢,卻通常充滿了重擔與壓力,不是享受,而是隔閡。我們時常還沒有學會愛神,就已經被許多服事、重擔、宗教律法給淹沒了,使我們越來越假冒偽善,或是以人為中心,自我中心,而非以神為中心。我們經常是被恐懼所驅策,而非被祢的愛所激勵,求主來更新,來煉淨,使我們對於祢生發出聖潔真實的熱愛。奉主耶穌的名禱告,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