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 02 – 14 QT 約翰福音 11:38 ~ 44

約翰福音 11:38 ~ 44
11:38 耶穌又心裏悲歎,來到墳墓前;那墳墓是個洞,有一塊石頭擋著。
11:39 耶穌說:「你們把石頭挪開。」那死人的姊姊馬大對他說:「主啊,他現在必是臭了,因為他死了已經四天了。」
11:40 耶穌說:「我不是對你說過,你若信,就必看見 神的榮耀嗎?」
11:41 他們就把石頭挪開。耶穌舉目望天,說:「父啊,我感謝你,因為你已經聽我。
11:42 我也知道你常聽我,但我說這話是為周圍站著的眾人,叫他們信是你差了我來。」
11:43 說了這話,就大聲呼叫說:「拉撒路出來!」
11:44 那死人就出來了,手腳裹著布,臉上包著手巾。耶穌對他們說:「解開,叫他走!」

 

 

1. 經文誦讀

 

2. 今天默想經文
約 11:40 耶穌說:我不是對你說過,你若信,就必看見 神的榮耀嗎?
11:44 那死人就出來了,手腳裹著布,臉上包著手巾。耶穌對他們說:解開,叫他走!

 

3. 分享默想經文
(1)v38「耶穌又心裏悲歎」,前面v33「耶穌看見她哭,並看見與她同來的猶太人也哭,就心裏悲歎,又甚憂愁。」這二次的悲歎,我們已經說過,原文的意思有生氣的意思,耶穌為了人群的不信,而感到生氣與難過。耶穌講話代表神說話,說有就有,命立就立,但是人不肯好好聽,不肯認真聽,把耶穌的話一再當作兒戲,對神而言這是一種褻瀆,因為不信神的話,本身就是罪惡。v39~40「耶穌說:你們把石頭挪開。那死人的姊姊馬大對他說:主啊,他現在必是臭了,因為他死了已經四天了。耶穌說:我不是對你說過,你若信,就必看見 神的榮耀嗎?」耶穌叫人把墳墓的石頭挪開,但因為人死了4天,必定發臭了,馬大有點不悅並想攔阻,耶穌回應她說:「你若信,就必看見 神的榮耀嗎?」

這讓我們連想到耶穌曾經在婚筵中使水變成酒:「這是耶穌所行的頭一件神蹟,是在加利利的迦拿行的,顯出祂的榮耀來,祂的門徒就信祂了。」人怎麼能看到祂的榮耀呢?就是有信心。在婚筵那一次誰有信心?就是耶穌的母親馬利亞。她的信心表現在她對佣人說:「祂告訴你們甚麼,你們就做甚麼。」(2:5)這就叫信心,雖然是很微薄的信心。這一次眾人也是在哀傷當中,耶穌卻要人挪開石頭,這是一件相當不合情理的事:「現在我們應當哀哭,祢卻叫我們聞屍臭。」但是感謝主,v41「他們就把石頭挪開。」有人願意聽話將石頭挪開,石頭一挪開,耶穌向天父禱告,禱告的重點,只有一個,就是求天父向所有的人證明,耶穌是被天父差來的,是神的愛子,天父樂意垂聽耶穌的禱告。

(2)到底什麼是「神的榮耀」?神的榮耀,就是「神自己」,神的榮耀也可以是「神的豐富的彰顯」。就像摩西說:「求祢顯出祢的榮耀給我看。」結果神讓他看到「神的背」!耶穌在「變像山」上,也顯出過神的榮耀(路九32;彼後一16);耶穌行神蹟的時候,也是顯出祂的榮耀(二11)。神的榮耀,就是神自己,神的彰顯,也可以是神的作為。耶穌使水變成酒,是神的榮耀,耶穌使瞎子得以看見,是神的榮耀,耶穌使死人復活,是神的榮耀,因此很多人把「神蹟」等於「榮耀」。但真是如此嗎?即使耶穌沒有行任何一個神蹟,耶穌本身的存在,就是榮耀!只是很多人視而不見,只想追逐更大的神蹟,卻看不見「道成肉身」的神,住在我們中間。盼望我們的眼目,能夠從「神的作為」逐漸轉向「神的自己」,神的存在,神的話語,本身就是極大的權能與榮耀,只是我們有眼不能看,有耳不能聽罷了。

v43~44「說了這話,就大聲呼叫說:拉撒路出來!那死人就出來了,手腳裹著布,臉上包著手巾。耶穌對他們說:解開,叫他走!」其實耶穌也可以不需要這麼麻煩,祂如果早一點說一句話就能叫拉撒路病好了!耶穌當然可以叫石頭挪開,也可以叫拉撒路把石頭挪開,也可以把死人的裹屍巾解開;但是有一個神學的觀念,就是人有人自己的責任,人能做得到的,耶穌要人學習自己負起責任,而不是變成懶惰或者是媽寶幼稚長不大。「解開,叫他走!」這是一句釋放的宣告,有很多屬靈的含義,我們都需要從各樣的捆綁、罪惡與轄制中被神拯救、釋放出來,好叫我們把生命重新奉獻給主,跟隨主走一生順服的道路。

 

4. 今天的回應
耶穌直等到拉撒路「死透了」,才出手演出一齣「死人復活」的大戲,叫榮耀單單歸予父神!這讓我想到出來服事家職場教會之初,沒有正職工作,沒有一技之長,神把我一切能倚靠能拿走的都取走了,叫我只能靠神養活這10多年,還能把孩子養大,又沒有一餐餓到,還能在家庭職場中服事,想想全都是神蹟,都是神的榮耀!對人來說無能無助是很痛苦的事,就像拿撒路一樣,但對神而言,則是神的榮耀與大能!願我一生,榮耀都歸給父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