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 10 – 22 QT 利未記 25:13~22

利未記 25:13~22
25:13 「這禧年,你們各人要歸自己的地業。
25:14 你若賣甚麼給鄰舍,或是從鄰舍的手中買甚麼,彼此不可虧負。
25:15 你要按禧年以後的年數向鄰舍買;他也要按年數的收成賣給你。
25:16 年歲若多,要照數加添價值;年歲若少,要照數減去價值,因為他照收成的數目賣給你。
25:17 你們彼此不可虧負,只要敬畏你們的 神,因為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
25:18 「我的律例,你們要遵行,我的典章,你們要謹守,就可以在那地上安然居住。
25:19 地必出土產,你們就要吃飽,在那地上安然居住。
25:20 你們若說:『這第七年我們不耕種,也不收藏土產,吃甚麼呢?』
25:21 我必在第六年將我所命的福賜給你們,地便生三年的土產。
25:22 第八年,你們要耕種,也要吃陳糧,等到第九年出產收來的時候,你們還吃陳糧。」

 

 

1. 經文誦讀

 

2. 今天默想經文
利 25:18 我的律例,你們要遵行,我的典章,你們要謹守,就可以在那地上安然居住。
25:19 地必出土產,你們就要吃飽,在那地上安然居住。

 

3. 分享默想經文
(1)v13~17從安息日、安息年到禧年,都是信心極大的跳躍與成長!安息最重要的意義,不只是休息,更是心靈上因為倚靠神得到更大的自由。因為神起初創造的旨意,要的不是我們被工作奴役,而是因為信靠神,享受在工作中的喜樂。以色列的禧年是第50年,禧年規定的重點,最主要的就是一切被賣的土地都要自動歸還給原主人。

因為神賜給以色列人的土地,當初是用拈鬮的方式畫分的,各人所得的地是永歸自己的後裔的,倘若有人因貧窮或因債務賣地,就只能賣到禧年。到了禧年,這地就仍要歸回原主或原主的後裔,故此賣地的時候,就要從以往的禧年計算已經過去的年數和到新禧年的年數,規定價值的多寡。v16「他也要按年數的收成賣給你」,意思也是一樣,賣地的人原非賣地,乃是賣這地到禧年之年數的出產。所以買主買的是土地的使用權,而不是所有權。買下別人土地的人,必須在禧年學習交還主權,確保自己同胞有「重新開始」的自由,也能夠為每個人的後裔存留地業。

(2)v18~22如果照這個算法,到了第七個安息年,即第49年,再加上第50年的禧年,即連續有二年安息年,不可以耕種。所以v20有人會問:如果不耕種,不收藏土產,這樣安息年吃甚麼呢?神就應許說,神會賜福第六年,以致土地可生產三年的土產(v21),來供應他們第七年、第八年,甚至第九年一切的需要。對許多人來說,這都是一個極大的挑戰,也是神蹟,就是我們必須放下個人的懷疑與想要努力靠自己的衝動,單單靠神來養活我們。

有學者這樣分享:「神警告以色列人,若不遵行律法,神會將他們被擄到外邦,使地享安息。以色列人進到迦南地後,並沒有遵守律法守安息年,因此神使他們被擄到巴比倫70年,來抵償他們過去未守的安息年。歷史記載猶太人從被擄的巴比倫歸回後,他們嚴格遵守安息年。在尼希米時期,甚至要猶太人發咒起誓,嚴格遵守律法和安息年(尼10:31)」另一個問題是:如果在安息年不耕種,人會否游手好閒呢?有學者補充:「按照申命記第31章所講,百姓要在安息年溫習律法。土地有一年休息對土地有好處,人亦要休息,來享受辛苦得來的。人休息一年,亦可節制一下貪得無厭的心。」

 

4. 今天的回應
華人過去引以為傲的傳統美德,就是勤勞儉樸,但是若不認識神倚靠神,就會變成競爭比較,貪得無厭,自我中心,自私自利。即使是教會,若不學會在主裏安息,我們的服事也可以變成努力全靠自己,不敢休息,爭競比較。我過去也是如此,看過許多傳道人也都一樣,應該學會交託、安息的,卻反而成為最不懂得休息,也不懂得交託的一群人。近幾年看見牧師傳道師母生病的有許多,精神壓力過大的更是不少。求主光照教會,神要的不是業績,而是倚靠祂得真自由!一切的努力必須在聖靈的保守與光照之中,動機被神煉淨,一切為了愛神愛人,而不是證明自己,求主憐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