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 10 – 14 QT 利未記 22:17~33

利未記 22:17~33
22:17 耶和華對摩西說:
22:18 「你曉諭亞倫和他子孫,並以色列眾人說:以色列家中的人,或在以色列中寄居的,凡獻供物,無論是所許的願,是甘心獻的,就是獻給耶和華作燔祭的,
22:19 要將沒有殘疾的公牛,或是綿羊,或是山羊獻上,如此方蒙悅納。
22:20 凡有殘疾的,你們不可獻上,因為這不蒙悅納。
22:21 凡從牛群或是羊群中,將平安祭獻給耶和華,為要還特許的願,或是作甘心獻的,所獻的必純全無殘疾的才蒙悅納。
22:22 瞎眼的、折傷的、殘廢的、有瘤子的、長癬的、長疥的都不可獻給耶和華,也不可在壇上作為火祭獻給耶和華。
22:23 無論是公牛是綿羊羔,若肢體有餘的,或是缺少的,只可作甘心祭獻上;用以還願,卻不蒙悅納。
22:24 腎子損傷的,或是壓碎的,或是破裂的,或是騸了的,不可獻給耶和華,在你們的地上也不可這樣行。
22:25 這類的物,你們從外人的手,一樣也不可接受作你們 神的食物獻上;因為這些都有損壞,有殘疾,不蒙悅納。」
22:26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22:27 「才生的公牛,或是綿羊或是山羊,七天當跟著母;從第八天以後,可以當供物蒙悅納,作為耶和華的火祭。
22:28 無論是母牛是母羊,不可同日宰母和子。
22:29 你們獻感謝祭給耶和華,要獻得可蒙悅納。
22:30 要當天吃,一點不可留到早晨。我是耶和華。
22:31 「你們要謹守遵行我的誡命。我是耶和華。
22:32 你們不可褻瀆我的聖名;我在以色列人中,卻要被尊為聖。我是叫你們成聖的耶和華,
22:33 把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作你們的 神。我是耶和華。」

 

 

1. 經文誦讀

 

2. 今天默想經文
利 22:31 你們要謹守遵行我的誡命。我是耶和華。
22:32 你們不可褻瀆我的聖名;我在以色列人中,卻要被尊為聖。我是叫你們成聖的耶和華,

 

3. 分享默想經文
(1)v17~25,《活潑的生命》:「平安祭可分為感謝祭、還願祭與甘心祭,今天的經文是關於還願祭與甘心祭的條例。平安祭的祭牲中不可有殘疾(凡瞎眼、骨折、殘廢…等)。但若是祭牲肢體有餘或缺少的(過長或過短)可以獻作甘心祭。」所獻上的祭牲代表獻祭者對神的心意,神教導百姓不是拿有問題的,自己不想要的,拿剩下的才來想到上帝,而是把最好的獻上給神。因為神厚賜萬物給世人,甚至連獨生子都獻上了,神配得我們盡心盡性盡意盡力、全人全心的獻上所有。

或許有人會覺得上帝太過挑剔,吹毛求疵。其實是不了解上帝在教導神的兒女要活出聖潔榮耀的生命,因為所獻上的祭物能夠反映出一個人內心的景況。我們是一個充滿感恩、信心、盼望、愛神愛人的心,還是一個充滿貧窮、自卑、自憐、貪婪、苛刻的心呢?神要的不是那個祭物,而是要我們透過獻祭成為一個「對的人」,成為神榮耀聖潔的子民。一個憑信心愛心而獻上的人,必須是信靠神的人,也相信神必定會信實供應一切最好的來恩待憐憫我們。如果一個人在奉獻的事上對神斤斤計較,就證明這是一個不成熟不懂事又幼稚的孩子,從奉獻的事上,可以看出一個人內心的景況。

(2)v26~33有關祭牲的條例。獻給神之祭物的一般條例:一、剛出生的牛、羊必須等到第八日以後才能獻上,前面七天要讓牠們跟著母親;二、牲畜若要母與子一同獻上,不可同日而殺;三、平安祭中的胸與右腿是歸給負責進行獻祭禮儀的祭司作當得的分,其餘則由獻祭者與鄰舍分享;四、還願祭與甘心祭於第二天也可以吃,但感謝祭必須在獻祭當天吃完。

透過獻祭的種種條例,上帝要百姓從許多規定的細節中去認識上帝的屬性、上帝的愛、上帝的公義、上帝的全貌…。當然我們永遠無法全面了解這位偉大奇妙的造物者,但是上帝為我們留下許多的「線索」,好像尋寶之旅一樣,期待有心人能夠「竭力追求認識神」,而不是一直抱怨上帝為什麼留下這麼多煩瑣的規定,是不是找人麻煩?也不要變成「表面應付上帝,私下仍然我行我素」。就像我們讀聖經,對有些人聖經就像是情書一樣,欲罷不能,反覆研讀,從字句中不斷發掘寶藏,享受情人的愛與美好;但可能對於更多的人,讀聖經就好像是折磨人的功課,讀一大堆沒有明顯意義的字句,對於升官發財好像沒有立即的好處,所以推拖拉,能不碰就絕不碰。求主幫助我們!

 

4. 今天的回應
感謝主,QT聖經近三年來,我可以真實見證說,過去最討厭去接觸的舊約,如今成為我發掘上帝真理的寶藏。因為過去在新約中我們只讀到一半的上帝,卻在舊約中補足了比較完整的全貌。舊約的上帝雖然好像是公義嚴厲,但是這才能對照出天父在新約中犧牲耶穌的生命成為祭物,彰顯出祂的愛又是何等的長闊高深。在新約中我們很難學到敬畏的功課,而在舊約中我們好像不太感覺得到上帝的慈愛,所以整本聖經就平衡了「敬畏神」與「愛神」,「神是公義,也是慈愛的神」,平衡讀經才是正道,使我們認識完整的神,感謝神的恩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