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 10 – 10 QT 利未記 20:22~27

利未記 20:22~27
20:22 「所以,你們要謹守遵行我一切的律例典章,免得我領你們去住的那地把你們吐出。
20:23 我在你們面前所逐出的國民,你們不可隨從他們的風俗;因為他們行了這一切的事,所以我厭惡他們。
20:24 但我對你們說過,你們要承受他們的地,就是我要賜給你們為業、流奶與蜜之地。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使你們與萬民有分別的。
20:25 所以,你們要把潔淨和不潔淨的禽獸分別出來;不可因我給你們分為不潔淨的禽獸,或是滋生在地上的活物,使自己成為可憎惡的。
20:26 你們要歸我為聖,因為我─耶和華是聖的,並叫你們與萬民有分別,使你們作我的民。
20:27 「無論男女,是交鬼的或行巫術的,總要治死他們。人必用石頭把他們打死,罪要歸到他們身上。」

 

 

1. 經文誦讀

 

2. 今天默想經文
利 20:22 所以,你們要謹守遵行我一切的律例典章,免得我領你們去住的那地把你們吐出。
20:23 我在你們面前所逐出的國民,你們不可隨從他們的風俗;因為他們行了這一切的事,所以我厭惡他們。
20:24 但我對你們說過,你們要承受他們的地,就是我要賜給你們為業、流奶與蜜之地。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使你們與萬民有分別的。
20:26 你們要歸我為聖,因為我─耶和華是聖的,並叫你們與萬民有分別,使你們作我的民。

 

3. 分享默想經文
(1)今天這一小段經文非常重要,整個揭示出上帝創造、揀選、治理、立約的旨意。太多時候我們強調我們是「神兒女」的身份地位,卻忽略了這身份帶給我們立約的使命與呼召。v22「所以,你們要謹守遵行我一切的律例典章,免得我領你們去住的那地把你們吐出。」這句話語的應驗,遠在亞當夏娃的時代就已經應驗了。即使亞當夏娃被造是如此的完美,如此的蒙愛蒙福,但是一旦亞當夏娃開始不聽話、不順服,等於悖逆上帝說的話,那麼上帝仍然要把他們逐出這地(伊甸園)。神創造我們,不是為了叫我們蒙恩可以任憑已意、偏行己路,而是叫我們蒙福可以遵行神的旨意,活出神命定在人身上的旨意。這也就是「神揀選一群順命的兒女」、「進入彼此委身的約定」、「我們活出以神為中心的聖潔生活,榮耀神的名」、「神應許供應、保護、引導、賜福我們一切所需」。但若我們「毀約」,不肯聽從神的話語,那麼神說:「我厭惡他們」,「免得我領你們去住的那地把你們吐出。」

這一段的重點,就是:「你們要謹守遵行我一切的律例典章」、「不可隨從他們的風俗」、「你們要承受他們的地」、「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使你們與萬民有分別的。」、「你們要歸我為聖,因為我─耶和華是聖的,並叫你們與萬民有分別,使你們作我的民。」我們成為神的子民,與我們願意「聽從神的話語,也與我們被神從世俗之中分別出來,歸耶和華為聖」有關,這也就是「舊約」、「新約」的主要內容。即使耶穌已經為我們捨命,但是這個「新約」卻從來沒有改變過,我們必須有一個願意守約的態度與生命。即使偶爾被過犯所勝,我們仍應時時倚靠耶穌的寶血和聖靈的幫助,與神和好,繼續保守自己活在順服蒙福的約定之中。

 

4. 今天的回應
教會被世俗化最可怕、最嚴重的危機,就是我們以為我們成為神兒女的地位,就開始任意利用上帝來滿足我們在世上的成功與私慾,或是用種種宗教功德企圖換取這一切,最終目的就是「世人認同的功成名就」。一不小心,教會也把「人數多少」變成教會「成功的唯一指標」,卻不是培育順服跟從神的門徒為指標。世俗化是神所厭惡之事,利用各種合理化的解釋滲透在我們信仰的點滴之中:「你們不可隨從他們的風俗;因為他們行了這一切的事,所以我厭惡他們。」唯有把一切主權全獻上,不再追求世人的眼光與肯定,而專心討神的喜悅,我們才能脫離這種捆鎖,求主不斷鑑察幫助我的動機與態度:「神啊,求你鑒察我,知道我的心思,試煉我,知道我的意念,看在我裏面有甚麼惡行沒有,引導我走永生的道路。」(詩139:2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