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 04 – 28 QT 雅各書 4:11~17

雅各書 4:11~17
4:11 弟兄們,你們不可彼此批評。人若批評弟兄,論斷弟兄,就是批評律法,論斷律法。你若論斷律法,就不是遵行律法,乃是判斷人的。
4:12 設立律法和判斷人的,只有一位,就是那能救人也能滅人的。你是誰,竟敢論斷別人呢?
4:13 嗐!你們有話說:「今天明天我們要往某城裏去,在那裏住一年,做買賣得利。」
4:14 其實明天如何,你們還不知道。你們的生命是甚麼呢?你們原來是一片雲霧,出現少時就不見了。
4:15 你們只當說:「主若願意,我們就可以活著,也可以做這事,或做那事。」
4:16 現今你們竟以張狂誇口;凡這樣誇口都是惡的。
4:17 人若知道行善,卻不去行,這就是他的罪了。

12:29 因為我們的 神乃是烈火。

 

 

1. 經文誦讀

 

2. 今天默想經文
雅 4:14 其實明天如何,你們還不知道。你們的生命是甚麼呢?你們原來是一片雲霧,出現少時就不見了。
4:15 你們只當說:主若願意,我們就可以活著,也可以做這事,或做那事。
4:17 人若知道行善,卻不去行,這就是他的罪了。

 

3. 分享默想經文
(1)v11~17其實都是教導我們在上帝面前需要謙卑,需要敬畏神,不要驕傲自大,特別不要自以為神(又是老我的問題)。v11~12「你們不可彼此批評…,論斷弟兄」聖經中有多次提到不要論斷別人,免得我們反被論斷。很多人不明究理,就以為說我們都不能責備、不能勸誡、不能分辨是非善惡,其實這是錯誤的教導。因為聖經中也多次提醒我們要分辨、要察驗、要省察、要勸戒…。所以不要論斷的真正意義,是指不要自己變成神了,不要使自己站在上帝的角色與地位上去,扮演審判與定罪的角色。當我們指出別人的錯誤來,除了按照真理,並不是站在高高在上的地位去審判,不要太過絕對,不要超越一個弟兄應有的界限。

所以不要批評、論斷,最重要是在講一個人內心的態度、動機,不要站在上帝的角色,也不要做最後的判斷,或是太過主觀性的判斷。最好就是「就事論事」,「針對明顯的事實來談事件」,不要隨便加上「你就是怎樣的一個人…」、「你老是…」、「你這個人有問題…」…,就是不要隨便幫人貼標籤、不要去猜測別人內心的動機態度、不要責備我們不能判斷與不知道的事。更重要的是,我們是用愛心說誠實話,是站在一個弟兄的角色上希望勸誡使對方變得更好,提出來為的是要為對方禱告,而不是幸災樂禍、落井下石,或是用無知的言語和忿怒故意去毀滅一個人。

(2)v12~17這一段經文,也是在講我們無論做什麼事,設定任何計畫,要去那裏?要作生意?甚至要有什麼服事?不管看起來多麼正當或是偉大的事業,但是內心千萬不要變成自我中心,自以為是,專靠自己,而目中無神。所以正確的心態是在神面前永遠謙卑敬畏:「主若願意,我們就可以活著,也可以做這事,或做那事」。羅11:36「因為萬有都是本於他,倚靠他,歸於他。願榮耀歸給他,直到永遠。阿們!」我們先求神的國與神的義,所計畫所行的一切,都是出於神,都是倚靠神,榮耀歸於神。神是我們的始、是我們的終,是我們的一切。我們一切以神為中心活著,而不是以自己為中心。就像耶穌在世上活著的時候,為天父旨意而活,靠聖靈能力行事,榮耀歸給天父!就算我們今天所計畫的是正確的服事神,也要留心我們的動機與態度,不是為了滿足自己的私慾或是野心。重點不是鬼服了我們,而是我們的名字能夠記在生命冊上;重點不是我們為神做了什麼豐功偉業?而是我們與神真實的關係如何?

v17「人若知道行善,卻不去行,這就是他的罪了。」這句話我們千萬不要誤解了,聖經中每次提到「行善」,最重要的是在世上做好事,而是指「遵行天父的旨意」,這就是「真正的行善」。因為在世上做好事的人太多了,即使不信主的人做的好事也常比基督徒好的多,但是我們並不能以我們的善行自誇,因為這就是驕傲的罪惡了。基督徒追求的不只是「做好事」,而是追求「天父的旨意」,這是我們與世人最不同的地方。基督徒的罪,包括「不當行卻去行」,與「當行而不行」,都是罪。這樣說來我們犯的罪實在太多了,所以我們根本不可能因為行律法稱義,只能倚靠「因信稱義」的恩典。但即便如此,我們仍然盡力追求敬虔與愛神愛人,因為愛神愛人就絕對不會錯,先有愛的關係,所行的一切必蒙天父喜悅。

 

4. 今天的回應
為群組中一位長久病痛的弟兄禱告多時,最近聽到他已被主接走,安息主懷,心中十分不捨,也無解。就像經文說的,我們常說自己明天要做這個,做那個,但是明天是否活著,其實都不在自己的手中,我們何等脆弱,又何等無知。我們真正擁有的,是當下的機會,我們真正需要把握的,就是隨時與神與人和好,珍惜一切關係,也享受神現在所賜給我們的一切。想要跟別人比較,就會令自己陷入痛苦的深淵。隨時把握當下的機會,先求神的國與神的義,與神與人和好,也盡力服事別人能夠與神和好,求主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