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 02 – 17 QT 馬可福音 14:66~72

馬可福音 14:66~72
14:66 彼得在下邊院子裏;來了大祭司的一個使女,
14:67 見彼得烤火,就看著他,說:「你素來也是同拿撒勒人耶穌一夥的。」
14:68 彼得卻不承認,說:「我不知道,也不明白你說的是甚麼。」於是出來,到了前院,雞就叫了。
14:69 那使女看見他,又對旁邊站著的人說:「這也是他們一黨的。」
14:70 彼得又不承認。過了不多的時候,旁邊站著的人又對彼得說:「你真是他們一黨的!因為你是加利利人。」
14:71 彼得就發咒起誓地說:「我不認得你們說的這個人。」
14:72 立時雞叫了第二遍。彼得想起耶穌對他所說的話:「雞叫兩遍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思想起來,就哭了。

 

 

1. 經文誦讀

 

2. 今天默想經文
可 14:72 立時雞叫了第二遍。彼得想起耶穌對他所說的話:「雞叫兩遍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思想起來,就哭了。

 

3. 分享默想經文
(1)我們看見當耶穌被抓的那一刻,v40「門徒都離開祂逃走了」,只有彼得v54「遠遠地跟著耶穌,一直進入大祭司的院裏,和差役一同坐在火光裏烤火。」足見彼得心中的衝突掙扎,一方面剛剛才與耶穌一起晚餐並且掛保證不離不棄,一方面遇到仇敵人多勢眾難免心生恐懼,又另一方面雖然門徒都逃跑了,他卻選擇偷偷就近觀察情況。有一次彼得主動請求耶穌讓他走在海面上,雖然走沒幾步,但彼得的個性好像就是做一半,比完全不做好一點,但靠自己又很快軟弱跌倒。就在這時候彼得三次被認出來是耶穌的門徒,卻連續三次,一次比一次更加強烈的否認耶穌,甚至到最後還「發咒起誓」。

耶穌的12位門徒,猶太出賣主、其他門徒逃跑、彼得三次否認主。一般人通常習慣指責猶大的出賣主,其次喜歡談論彼得三次不認主。我個人認為所有的門徒都一樣,50步笑100步,都一樣犯罪,或是一樣軟弱、一樣跌倒。對耶穌而言,門徒的犯罪或軟弱,都是需要也是能夠被原諒的。我也一再講猶大最的的罪不是出賣主,而是他到死不肯悔改。我認為其實所有的門徒此時並不十分明白耶穌是神兒子的身份,大多只是投機份子的心態想要藉由耶穌彌賽亞(以為是政治上),來謀求在世上的成功發達。同時我們也看見彼得否認主之後「出去痛哭」,但是猶大後來「看見耶穌已經定了罪,就後悔,把那30塊錢拿回來給祭司長和長老,說:我賣了無辜之人的血是有罪了。他們說:那與我們有甚麼相干?你自己承當吧!猶大就把那銀錢丟在殿裏,出去吊死了。」(太27:3~5)看起來猶大也有後悔,跟彼得痛哭一樣,但完全相反的是,猶大倚靠自己的方法,沒有機會等待悔改就選擇自殺,而彼得與其他門徒後來悔改繼續走跟隨主的道路。從猶大與彼得的身上我們看見,不在乎我們過去多愛主、多風光、多服事,而是生命活到最後一該,我們都要不斷的選擇悔改,選擇順服,警醒度日,千萬不要功虧一簣。

(2)彼得三次不認主,耶穌後來針對彼得的「三次」,也三次問他「你愛我嗎?」然後呼召彼得心靈被醫治之後,回應愛主的方式,是出去牧養主的羊。這裏彼得三次不認主,甚至用「發咒起誓」的方式曾否認主,在人看來是很嚴重的罪,但只有願意悔改,耶穌沒有什麼無法赦免的罪。讓我想到很多過去拜拜的人,有些不敢信耶穌的原因,是因為他們也曾經立誓皈依偶像,不敢背叛,害怕會有報應。但其實這是屬靈的無知,彼得的起誓不認主,在主耶穌的寶血赦免塗抹之下,任何我們起的誓,犯的罪,都可以被塗抹,不被紀念。就怕我們「因無知而滅亡」,寧靠自己不肯選擇相信倚靠主,選擇猶大遠離主而滅亡的道路,而不是彼得投靠主得重生的機會,那就真的是沒輒了。只要願意來到主的面前,願意承認過犯,願意走神的道路,這就是悔改,我們一生每一天都必須活在悔改的生命與道路上,不斷修正自己錯誤的道路,選擇跟隨主走窄路。

 

4. 今天的回應
感謝主的恩典,過去在軍中一開始信主,我就選擇在大庭廣眾之下當眾謝飯禱告,雖然遭受到一些惡作劇或別人異樣的眼光,但是我願意公開承認自己的信仰,這幫助我在後來軍旅生涯中可以警醒自己,也透過別人的眼光來警惕自己,不要亂來,不要隨便,要警醒榮耀主名。像有些必須酗酒或是拜拜的場合,我就比較容易自動被除名了,這反而是一種保護。但是不但在公開的場合我們不以福音為恥,願意勇敢的承認主名,在私下生活中我們一樣必須在天使與魔鬼的面前警醒活出神兒女的身份,不以為沒人看見就犯罪。主有無盡的恩典與憐憫,是為了幫助我們不斷正面向上,而不是放縱私慾,求主幫助我警醒、承認主名,也活出神兒女的榮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