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 03 – 30 QT 馬可福音 15:25~39

馬可福音 15:25~39
15:25 釘他在十字架上是巳初的時候。
15:26 在上面有他的罪狀,寫的是:「猶太人的王。」
15:27 他們又把兩個強盜和他同釘十字架,一個在右邊,一個在左邊。(有古卷加:
15:28 這就應了經上的話說:他被列在罪犯之中。)
15:29 從那裏經過的人辱罵他,搖著頭說:「咳!你這拆毀聖殿、三日又建造起來的,
15:30 可以救自己,從十字架上下來吧!」
15:31 祭司長和文士也是這樣戲弄他,彼此說:「他救了別人,不能救自己。
15:32 以色列的王基督,現在可以從十字架上下來,叫我們看見,就信了。」那和他同釘的人也是譏誚他。
15:33 從午正到申初,遍地都黑暗了。
15:34 申初的時候,耶穌大聲喊著說:「以羅伊!以羅伊!拉馬撒巴各大尼?」(翻出來就是:我的 神!我的 神!為甚麼離棄我?)
15:35 旁邊站著的人,有的聽見就說:「看哪,他叫以利亞呢!」
15:36 有一個人跑去,把海絨蘸滿了醋,綁在葦子上,送給他喝,說:「且等著,看以利亞來不來把他取下。」
15:37 耶穌大聲喊叫,氣就斷了。
15:38 殿裏的幔子從上到下裂為兩半。
15:39 對面站著的百夫長看見耶穌這樣喊叫(有古卷沒有喊叫二字)斷氣,就說:「這人真是 神的兒子!」

 

 

1. 經文誦讀

 

2. 今天默想經文
可 15:26 在上面有他的罪狀,寫的是:「猶太人的王。」

 

3. 分享默想經文
(1) 耶穌被抓去受審,整個過程,祭司長、大祭司、整個公會的人用各樣的莫須有的話來誣陷耶穌,耶穌從頭到尾一句話也不回應,叫人感到驚訝。唯獨大祭司又問他說:「你是那當稱頌者的兒子基督不是?」(可14:61~62),以及彼拉多問他說:「你是猶太人的王嗎?」(可15:2),耶穌才回答說:「你說的是。」耶穌本來就是「神的兒子」,祂本來就是「猶太人的王」,甚至不只是猶太人的王,祂更是「全地的王」,祂是「萬王之王,萬主之主」。承認自己是神的兒子,是猶太人的王是誠實,並不是罪,反而不承認祂是神是王的這些宗教人士,甚至把祂釘在十字架上,這才是濫用審判的權柄,殺害無辜的義人。不過沒有關係,因為將來會有一個時刻,耶穌會以審判者的身份再來審判世界。耶穌第一次再來,是拯救者,以十字架的死拯救人脫離罪惡與權勢。第二次再來,是審判者,要審判刑罰一切不承認耶穌是神是王是主的人,也要審判不聽話、不順從、不跟隨,繼續活在「人自己當王、當主、當神」的悖逆罪惡之中的一切人。我們被神拯救的第一步,永遠都是承認耶穌是神、是王,而我們不是。所以我們必須尊主為大,聽話順服、忠心跟隨。許多人信耶穌,信到「宗教」的道路上去,就是拼命用宗教功德與努力來跟神交換祝福,而不是與神建立正確的關係在每一天的生活中緊緊跟隨,與神同活同行,基督徒要自己省察,我們知道自己信的真的是一位神,一位王,還是把神當作小弟?神燈?可以交換祝福的神明?

v25「釘他在十字架上是巳初的時候。」耶穌為世人被釘十字架了!使凡相信的人,能夠脫離罪和死的刑罰,成為神的兒女。這是整個十字架福音的核心,使我們可以因信被神稱為義。但是十字架福音的另一方面,是今天教會最不喜歡講的,卻是不應該不講的,就是耶穌為我們被釘十字架的時候,我們透過洗禮,是與主同死、同埋葬、同復活,在受洗之後,應該有一個「新造的人生」,這是在地位上的稱義。但所以受洗的人都知道,我們就算信主、受洗,還一樣是會犯罪,一樣會作惡,新造的人生好像並沒有發生什麼作用。這是因為十字架福音的另一個部份,整本聖經都在反覆提到的,就是耶穌為我們釘十字架是承擔了我們的罪,但是我們也有責任天天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來治死自己的舊人老我,才能夠真正的活出義人的生活。我們必須透過背十字架治死老我私慾,來證明自己的信心與得救,是真實的。一個不肯背起十字架跟隨主的人,就一定會發現,我們的舊人與老我使我們天天繼續不斷的活在罪惡與捆綁之中,天天與神為敵,因為我們的老我就是想要當神當王,不但不是尊主為大,反而是把神當成小弟、神燈在使喚,這樣的基督徒是沒有真正得救、真實生命的基督徒,這樣的信心是假的信,是宗教上的信。主為我們一次釘十字架,我們信主的人,有責任需要「天天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來跟隨主」,來活出信心的實際。這個一般教會不喜歡講的真理,可能是怕會嚇跑一堆子的人,但是卻有可能害人不能真實得救,我們讀聖經,自己要能夠醒悟分辨。

(2)v29~32經過的人,包括要釘耶穌十字架的那些人,不斷的譏誚耶穌,既然是猶太人的王,可以救自己,可以從十字架上下來。感謝主,事實上耶穌真的是可以下來,祂可以調度天使天軍來拯救祂。但是耶穌拒絕「自己救自己」,而是選擇天父的旨意,讓自己痛苦的先經歷三天的死亡,然後讓天父再來拯救祂。如果今天耶穌選擇自己救自己,選擇免去痛苦死亡,我想包括譏誚耶穌的人,包括我們每個人就完了,就要自食惡果,為自己的罪接受地獄火湖的刑罰,我們對主的感恩又應該是何等的大呢?祂願意道成肉身,願意在世上過一個完全順服沒有自我的人生,願意上十字架,願意不自己救自己下十字架,每一次順服的選擇加在一起,才能夠完成我們的救恩。今天我們要跟隨主,要完成神的旨意,也同樣是要效法耶穌的榜樣,要「去」、要「凡事聽話順服」、要「背起十字架」、要「忍受主所量給我們的患難與環境」、不要隨便「自己救自己」,只能接受「從神而來的拯救」,主人如何,學生也同樣如何。耶穌對門徒說:「我所喝的杯,你們也要喝;我所受的洗,你們也要受。」(可10:39)意思是凡跟隨主的人,也要真實經歷主曾經順服的苦、主順服的死、主順服的代價。我們真正的獎賞與福樂,主要是在永恆的天國的,而不是在這個短暫將要毀滅的世界上的。在這個世界上,我們要有「受苦的心志當作兵器」,就是說一個準備隨時為主受苦的人,就是一個爭戰能夠得勝的人。相反的,一個人信耶穌天天想著五子登科,想著升官發財、想著無災無病,這種基督徒肯定發現整天活在恐懼戰兢、憂慮愁煩,要不是身心遲早生病、要不然就信不下去了。我們的信仰,不要推給教會,自己要好好讀聖經,自己要負起責任。

v34「耶穌大聲喊著說:我的 神!我的 神!為甚麼離棄我?」耶穌釘十字架,一切的苦祂都默然承受了,但唯獨天父的離棄,叫祂再也忍受不住,大聲呼喊。耶穌活在肉身之軀,但似乎也同時一直在靈裏與天父、聖靈同在。三位一體的神,雖然耶穌肉眼不一定能見,但是靈裏卻一定曉得神的同在。我相信就是因為天父的同在,能夠讓耶穌在這個罪惡的世上,得到平安、喜樂、力量。有神同在的生活,支持耶穌活在世上的每一天、每一時、每一刻。耶穌不需要從任何人來的掌聲鼓勵,也不需要從物質來的任何享受,因為天父的同在,是耶穌一切滿足的源頭。這種生命,是我們罪人完全無法想像的生活。我們一般罪人,能夠獲得滿足的地方,一個是其他人的認同肯定,一個是物質來的享受,這些滿足了,我們就沒有地方留給神了,也就不稀罕神是否同在了。有一些基督徒喜歡敬拜、讀經、默想,因為他們能夠從當中支取屬靈的平安與喜樂,但是許多基督徒是不讀經不禱告的,因為他們無法體會屬靈的喜樂,而轉向從世界中找尋快樂,卻不知道這個世界上許多事物常常是與神為敵的。耶穌為了我們被天父「暫時離棄」都覺得無法忍受,我們這些罪人天天都活在世界與自我裏面,根本不希罕天父是否同在?不知道我們如果有一天到天國,會不會覺得天父很悶?只喜歡天父創造的環境?我們要思考思考,我們的信仰,是喜歡神自己,還是喜歡神所創造,我們卻用來取代祂的偶像?

 

4. 今天的回應
昨天被介紹參加了一個職場中的聚會,每週一天10多人在下班後自動聚在一起敬拜、分享、國度性,也是跨教會的聚會,心中覺得非常喜樂。在當中我分享了十字架的福音,分享為主多結果子,提醒基督徒的信仰不要只活在宗教形式裏面,要真正與主有親密關係,有正確關係。感謝主,讓大家能夠認真學習,而且有熱烈回應。這也是我與妻子蒙召的呼召使命,讓每一個家庭、每一個職場都成為教會;讓每一個基督徒都是尊主為大,聽話順服的門徒;讓信仰走出教堂,進入人群與生活;讓我們不把神晾在教堂,隨時隨地與神同活同行,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