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 06 – 22 QT 民數記 18:1~20

民數記 18:1~20
18:1耶和華對亞倫說:你和你的兒子,並你本族的人,要一同擔當干犯聖所的罪孽。你和你的兒子也要一同擔當干犯祭司職任的罪孽。
18:2你要帶你弟兄利未人,就是你祖宗支派的人前來,使他們與你聯合,服事你,只是你和你的兒子,要一同在法櫃的帳幕前供職。
18:3他們要守所吩咐你的,並守全帳幕,只是不可挨近聖所的器具和壇,免得他們和你們都死亡。
18:4他們要與你聯合,也要看守會幕,辦理帳幕一切的事,只是外人不可挨近你們。
18:5你們要看守聖所和壇,免得忿怒再臨到以色列人。
18:6我已將你們的弟兄利未人從以色列人中揀選出來歸耶和華,是給你們為賞賜的,為要辦理會幕的事。
18:7你和你的兒子要為一切屬壇和幔子內的事一同守祭司的職任。你們要這樣供職;我將祭司的職任給你們當作賞賜事奉我。凡挨近的外人必被治死。
18:8耶和華曉諭亞倫說:我已將歸我的舉祭,就是以色列人一切分別為聖的物,交給你經管;因你受過膏,把這些都賜給你和你的子孫,當作永得的分。
18:9以色列人歸給我至聖的供物,就是一切的素祭、贖罪祭、贖愆祭,其中所有存留不經火的,都為至聖之物,要歸給你和你的子孫。
18:10你要拿這些當至聖物吃;凡男丁都可以吃。你當以此物為聖。
18:11以色列人所獻的舉祭並搖祭都是你的;我已賜給你和你的兒女,當作永得的分;凡在你家中的潔淨人都可以吃。
18:12凡油中、新酒中、五穀中至好的,就是以色列人所獻給耶和華初熟之物,我都賜給你。
18:13凡從他們地上所帶來給耶和華初熟之物也都要歸與你。你家中的潔淨人都可以吃。
18:14以色列中一切永獻的都必歸與你。
18:15他們所有奉給耶和華的,連人帶牲畜,凡頭生的,都要歸給你;只是人頭生的,總要贖出來;不潔淨牲畜頭生的,也要贖出來。
18:16其中在一月之外所當贖的,要照你所估定的價,按聖所的平,用銀子五舍客勒贖出來(一舍客勒是二十季拉)。
18:17只是頭生的牛,或是頭生的綿羊和山羊,必不可贖,都是聖的,要把他的血灑在壇上,把他的脂油焚燒,當作馨香的火祭獻給耶和華。
18:18他的肉必歸你,像被搖的胸、被舉的右腿歸你一樣。
18:19凡以色列人所獻給耶和華聖物中的舉祭,我都賜給你和你的兒女,當作永得的分。這是給你和你的後裔、在耶和華面前作為永遠的鹽約(鹽即不廢壞的意思)。
18:20耶和華對亞倫說:你在以色列人的境內不可有產業,在他們中間也不可有分。我就是你的分,是你的產業。

 

 

1. 經文誦讀

 

2. 領受經文
民 18:20 耶和華對亞倫說:你在以色列人的境內不可有產業,在他們中間也不可有分。我就是你的分,是你的產業。

 

3. 分享默想經文
利未支派與百姓為了爭奪或質疑亞倫祭司的職任而遭擊殺,上帝再次重申祭司與利未人的工作內容。祭司要照看所有的聖物,也要阻止利未人不可僭奪祭司的工作,利未人協助祭司的工作,並且要確保會眾中不會有人貿然褻瀆聖所。雖然祭司看起來地位高過利未人,祭司利未人又高過一般群眾,但神多給誰,就像誰多要,對於怠忽職守未遵行上帝話語的祭司利未人,恐怕要先受到上帝的審判。

舊約上帝揀選祭司與利未人分別為聖,從事宗教事務工作(會幕的工作),祭司利未人都不像一般百姓有自己的土地,有自己的財產,而是完全倚靠上帝規定百姓來供應。上帝賜福祭司的待遇包括百姓所帶來的各種祭物來供養眾祭司及其家人(11節)。其中包括“舉祭”(8節);任何沒有燒在壇上的聖物(9節);所有的“搖祭”(11~13節);一切“永獻”之物(14節);以及從贖回長子或頭生牲畜而來的收入(15~18節)。這些安排構成永遠的“鹽約”(19節),是一種堅固不能廢止的安排。

(1)有時候位分大,代表的是責任重,功能不同,而不是指在上帝面前的地位或身份有高下的不同。就像男女在神面前是平等的,但是上帝設立丈夫在妻子之上成為家庭的頭,並不是指男性的地位高過女性,而是指上帝要弟兄負責起家庭的責任,將來向神交帳。我們千萬不要只看到「權利」部份,卻忽略「義務」的要求。要作首的,就要作眾人的僕人,這一點原則與世人不同。基督徒不要追求像世人一樣喜歡喜愛筵席上的首座、會堂裡的高位、又喜愛人在街市上問他安,我們要追求的是能力越大的,越要謙卑束腰成為眾人的僕人,殷勤服事神的子民如同事奉主。

(2)舊約上帝要百姓用獻祭中的最好的部份,甚至是十分之一來奉養祭司或利未人,新約保羅也曾提醒百姓不要虧負神的僕人:「牛在場上踹穀的時候 不可籠住牠的嘴」。一般教會都用這原則來供給牧師傳道的「薪資」。我個人在教會中全職也領過幾年「優渥的薪資」。我個人並不反對這樣的作法,但是我的看法與現行教會制度有些許不同。
這從二方面來看,就一般的百姓而言,支持被神呼召全時間(全職服事)的同工奉獻,是「理所當然」或是「蒙神悅納」之事。但就全職事奉的工人而言,我個人不支持領「固定薪資」,而是領「甘心的奉獻」。當然這是我的看法,因為固定薪資雖然簡單方便,但是造成的「弊要大於利」。我私下的觀察很多人是軟弱的,固定薪水有時會讓全職事奉者有形成「官僚體系」或「神職公務員」的試探(當然不是全部)。而領「奉獻」,會增加全職服事者把眼目定睛在神的身上、敢講不怕得罪人的話、更加經歷信心與神蹟、更加殷勤於所託。

包括江秀琴牧師率先的榜樣,只收「指名奉獻」,而不是收「薪水」。華理克牧師把教會發給他的所有薪資全數退還,因為他要證明他不是為了薪水才服事的。我個人的經歷,在服事家職場教會10年的時間裏,神用超自然神蹟奇事的見證供應我們家每個月一切所需,直到如今。當然我非出於自願,而且過得很刺激,但是如果選擇可以重新來過,我仍然選擇緊緊倚靠神一切超自然的供應,使我更加敬畏祂。當然,我只能這樣「鼓勵建議」,不能指望別人要照我的想法去做,我也不覺得領固定薪水就是不好的事,只是人性軟弱,我只是提一提,自我勉勵而已。

(3)新約時代人人皆祭司。不只是全職同工,人人都被呼召要成為家庭、學校、職場、生活中的宣教士。我們如何運用這個原則呢?就是「要先求祂的國與祂的義,這一切東西(吃什麼、穿什麼、喝什麼),上帝都一定會加給我們的。」所以每一位得救的門徒、祭司們,不管我們被神呼召在什麼環境中,或是讀書、或是上班、或是在家…,只要我們順服神的旨意、為神而活、追求神的國度降臨在我們生活之中,神一定會供應我們一切所需的,不只是全職同工,而是每一位神的兒女們。優先順序對了,神的供應就自然會源源不絕了。

 

4. 今天的回應
昨天將父親從新竹接回板橋榮家,父母的身體都是十分的軟弱,我們也是同樣的無助。這種無助的感覺是人性裏面最痛苦最討厭的事。人喜歡凡事掌控、凡事按計畫執行,人不喜歡「意外的狀況」、不喜歡「無助與無能的感覺」。但是我發現我這一生中,包括生活費用、包括服事的道路、現在包括父母的照顧,我長時間處在上帝為我特意預備「神聖的無助」情況,故意訓練我,緊緊抓住神、倚靠神、仰望神、歸榮耀予神。我的肉體是完全抗拒的,但是心靈卻是喜樂的,因為操練信心、交託、倚靠。若非如此,我又怎能學到這些功課?今天為所有同工們父母的身體一起禱告,求主保守護衛、賜下恩惠慈愛、醫治喜樂,更重要的是心靈因為認識信靠上帝而興盛健壯,阿們!

 

5. 回應禱告
親愛的天父,感謝祢是一位公平公義公正的神。雖然在家庭、教會、國家…,會有職位功能的不同,但是神國度的法則與世界的法則不同,要在神的國度為大的,就必須謙卑成為眾人的僕人。祢多誰的,就要向誰多要。領受越多權利的人,就是那些要付上更多服事眾人代價,並且向神交帳的人。我們不要像世人一樣追求世上虛浮的榮耀地位,而要甘心服事、謙卑束腰。我們也學習到我們每一個人不管被祢放在什麼角色定位中,都要「先求祢的國與祢的義」,要以祢為我們人生的中心,追求祢的國度降臨在我們的家庭、職場、學校…之中。我們不需要為世上的經濟需要而憂慮煩惱,因為祢應許必信實供應。感謝天父保守看顧,禱告祈求是奉耶穌基督的聖名,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