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 04 – 13 QT 路加福音 23:26~32

路加福音 23:26~32
23:26 帶耶穌去的時候,有一個古利奈人西門,從鄉下來;他們就抓住他,把十字架擱在他身上,叫他背著耶跟隨耶穌。
23:27 有許多把姓跟隨耶穌,內中有好些婦女;婦女們為他號咷痛哭。
23:28 耶穌轉身對她們說:耶路撒冷的女子,不要為我哭,當為自己和自己的兒女哭。
23:29 因為日子要到了,人必說:不生育的,和未曾懷胎的,未曾乳養嬰孩的,有福了!
23:30 那時,人要向大山說:倒在我們身上!向小山說:遮蓋我們!
23:31 這些事既行在有汁水的樹上,那枯乾的樹將來怎麼樣呢?
23:32 又有兩個犯人,和耶穌一同帶來處死。

 

 

1. 經文誦讀

 

2. 領受經文
路 23:28 耶穌轉身對她們說:耶路撒冷的女子,不要為我哭,當為自己和自己的兒女哭。

 

3. 分享默想經文
這一位古利奈人西門,臨時被拉來幫耶穌背十字架(犯人要自己背自己的十字架,可能耶穌體力已經不支了),結果到了羅16:13,這位西門後來應該已經全家信主了。一群婦女為耶穌哀哭,耶穌要她們不要為祂哭,要為自己與兒女哭,這是預言主後70年耶路撒冷被攻破、毀壞、變為荒場的事。猶太人把無辜神的兒子給殺了(形容有汁水的樹上),那些有罪的人(形容為枯乾的樹上)將來要受到如何的審判呢?

神是愛嗎?是的,但是神也是公義的,是嚴厲的。神的嚴厲是針對人所犯的每一個罪,都要付上生命的代價。但是神的愛,是祂賜下獨生子耶穌,替世人的罪死在十字架上,使天父把一切對罪的嚴厲震怒,全都傾倒在耶穌身上。所以凡事透過耶穌來到天父面前的,天父就因耶穌代贖的緣故,接納人為無罪,凡不願透過耶穌來到天父面前的,將來卻要自己承擔天父嚴厲的審判。天父的愛,並不是對人的罪視而不見,驕竉溺愛,而是給人機會選擇是否信靠耶穌,給人一個機會來逃離天父公義的審判。人是否接納耶穌成為我們生命中犯罪蒙拯救的「救主」與生命中的「主宰、生命中的王、一切主權的主」,也就是人對神兒子耶穌的態度與反應,將決定天父對我們未來的態度與反應。

 

4. 今天的回應
這幾天身體不適,今天要在家領聖餐紀念主,紀念主為我的罪流寶血拯救靈魂,也求主醫治疾病、赦免罪惡,重新思想耶穌要成為我「救主」與「生命中的主」的意義,再一次把主權奉獻給主。

 

5. 回應禱告
路 23:28 耶穌轉身對她們說:耶路撒冷的女子,不要為我哭,當為自己和自己的兒女哭。

親愛的天父,耶穌來到世上,要成為我們罪的赦免的「救主」,更要成為我們一切生命主權的「主宰、君王」。我們對耶穌的態度與反應,也將決定將來天父對我們的態度與反應。天父的愛,並不是對於罪惡視而不見,而是把對於我們所有罪惡一切的震怒傾倒在耶穌身上,使我們可以因為信靠耶穌而得蒙拯救。我們的救恩是白白的,卻絕對不是廉價的,因為是耶穌生命的代價,我們應當感恩、回應,過一個持續悔改與跟隨主的生活方式。我們禱告,是奉耶穌基督的名,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