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 02 – 23 QT 路加福音 10:17~24

路加福音10:17~24
10:17 那七十個人歡歡喜喜地回來,說:主阿!因你的名,就是鬼也服了我們。
10:18 耶穌對他們說:我曾看見撒旦從天上墜落,像閃電一樣。
10:19 我已經給你們權柄可以踐踏蛇和蠍子,又勝過仇敵一切的能力,斷沒有甚麼能害你們。
10:20 然而,不要因鬼服了你們就歡喜,要因你們的名記錄在天上歡喜。
10:21 正當那時,耶穌被聖靈感動就歡樂,說;父啊,天地的主,我感謝你!因為你將這些事向聰明通達人就藏起來,向嬰孩就顯出來。父啊!是的,因為你的美意本是如此。
10:22 一切所有的都是我父交付我的;除了父,沒有人知道子是誰;除了子和子所願意指示的,沒有人知道父是誰。
10:23 耶穌轉身暗暗地對門徒說:看見你們所看見的,那眼睛就有福了。
10:24 我告訴你們,從前有許多先知和君王要看你們所看的,卻沒有看見,要聽你們所聽的,卻沒有聽見。

 

 

1.經文誦讀3遍

 

2.今天領受的經文
路 10:20 然而,不要因鬼服了你們就歡喜,要因你們的名記錄在天上歡喜。

 

3.分享默想經文
如果今天你出去傳福音,帶領很多人受洗,而且也從他人的身上趕出很多的鬼,又或是醫治好很多人身上的病,你會不會歡喜?要是我的話可能興奮地到處去宣傳了,高興的嘴都合不起來了。但是耶穌竟在這裏潑門徒的冷水:「不要因為你們能夠趕鬼而歡喜,而是要因為你們的名字記錄在天上歡喜」什麼意思呢?

原來這些門徒裏面有一個人,就是後來賣主的猶大,他也照樣能夠醫病、趕鬼、傳福音、為人施洗…。但是他自己到最後卻是沈淪下地獄去了。耶穌這段話可以就是針對像猶大這類人說的。重點不是我們能夠為主做什麼?而是我們要接受主為我們做了什麼?太7:21-23,那些稱呼「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雖然他們曾經奉主的名傳道、趕鬼、行許多異能,主卻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很多人誤以為能夠醫病、趕鬼、傳道、行神蹟的人,都是很屬靈很偉大的人,其實是誤解聖經。我們可以做很多偉大的事,卻是和神沒有什麼關係,因為神給相信的人有權柄能力,但是神蹟如果沒有帶領自己或別人悔改與神建立「真實而且親密的個人關係」,就有可能反而使我們變成驕傲自大,因此墮落犯罪。所以神說人都是看外表,但神看的是人的內心。

這提醒我們每一個人要小心,人喜歡看我們服事有沒有績效、業績、成果,神看的是我們與祂之間的關係。這件事情一定要牢牢記住,我們的生活事奉不是為了要向人證明我們自己(連鬼都服了我們),而是要為了愛神愛人,我們去做才有意義。而且榮耀千萬不要歸給自己,免得我們驕傲犯罪,就更不好了。

 

4.回應今天的經文
我過去一直有很深的自卑的問題,所以潛意識裏面一直想要獲得別人的肯定與讚賞,年輕時拼命在教會裏面服事,獲得了很多的鼓勵與掌聲。直到神漸漸光照我裏面的敗壞與問題,我才明白我只需要神的了解與天上的獎賞,而不需要汲汲獲得世人的肯定而活。今天求主幫助我重新從神獲得滿足的喜樂,恢復與神之間親密愛的關係,不是用行為賺愛,而是因為被愛,用好行為來感謝回應主!

 

5.今天QT回應禱告
路 10:20 然而,不要因鬼服了你們就歡喜,要因你們的名記錄在天上歡喜。

親愛的天父,感謝祢的教導,也透過馬7:21-23,與賣主猶大的例子提醒我們,不要眷戀自己的功勞業績、事奉成效,而要重視與祢個人之間親密真實的關係。我們的滿足,非從世人的掌聲肯定而來,而單單從神的愛與憐憫而來。求神幫助我們心不驕傲、不狂妄、不自大,心存謙卑,與祢同行。奉主耶穌的名禱告,阿們!